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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秦皇岛市四地发出通告和倡议

2021-01-10 09: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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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海港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环境,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空间,海港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海港公安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发出通告如下:

一、提高互联网信息甄别能力。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网络信息要仔细辨别、认真判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已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得随意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没有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发现不实信息积极向网信 、公安部门举报。

三、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各新媒体平台、自媒体运营负责人及网络群主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坚决杜绝传播虚假、不实或其它违法信息。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倒查信息来源,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做好自我防护、坚定必胜信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份力量!欢迎广大网民举报投诉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各类虚假信息和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举报电话:

海港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35-3550751

海港公安分局:110

举报邮箱:

hgqwxb2019@163.com

海港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海港公安分局

2021年1月9日

山海关区委网信办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为形成群防群控的合力,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山海关区委网信办、山海关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不得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不得随意传播非权威来源的音视频和文字信息;不得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臆想、编造谣言,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举报电话:

山海关区委网信办:0335—5136782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110

举报邮箱:

shgqwwxb@163.com

山海关区委网信办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

2021年1月8日

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昌黎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我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邢台市南宫市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为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环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昌黎县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六、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七、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昌黎县公安局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昌黎县公安局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造谣、传谣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

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35-2025269

昌黎县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

clwljb@126.com

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昌黎县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抚宁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致全区网民的

倡 议 书

全区网民朋友:

当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特别是近日我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邢台市南宫市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为防止部分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抵制不实信息。坚持以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为准,对其他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要加以判断、仔细辨别、理智分析,做一个有正义、有责任、有操守、有担当的网络守护者。

2、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全区各级媒体和网络群主要加强对自己帐号及群内成员发布内容的管理,坚决杜绝在群内传播虚假、不实或其它违法信息,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3、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4、自觉做守法公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及时举报网络虚假有害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追查信息来源,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发布人、转发人和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全区广大的网民朋友们,让我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携手传播网络正能量,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持久战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举报电话:

0335-5812377

举报邮箱:

f5812377@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原标题:《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秦皇岛市四地发出通告和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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