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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检察丨检察蓝守护天真蓝,守护“少年的你”

2021-01-11 20: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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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检察

2020年,莆田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紧紧围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及犯罪预防等方面,深化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坚持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持续深化保护性办案

规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坚持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切实发挥不批捕、不起诉制度的作用,在办案中注重处理好特殊保护与惩罚教育的关系,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回归社会为目标,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全年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3件150人,批准逮捕103件137人,不批准逮捕15件33人,不捕率为22%;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4件256人,决定提起公诉140件210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3人,决定不起诉20人,不起诉率为8.9%。共适用认罪认罚153件232人。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全年全市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0人,追诉漏犯6人。如秀屿区检察院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的恶势力团伙主犯补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十五年,并处罚金70万元至80万元的量刑建议,量刑建议均获得法院采纳。

坚持双向保护、全面保护

持续抓好社会化帮教和修复性救助

坚持专业个性化帮教。

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的犯罪成因,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针对性的矫治与帮教,预防其再次犯罪。

一是联手青少年司法社工进行专业帮教。市检察院携手团市委下属的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试行上级检察院“买单”—社会专业机构社工“服务”—各县(区)检察院和涉罪未成年人“受惠”的青少年司法社工购买服务路径,形成承办检察官指导、司法社工具体帮教、监护人监管教育的“1+1+1”工作模式。

二是联手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心理干预与亲职教育。全年共对3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对50人次开展帮教活动,并将亲职教育纳入附条件不起诉、临界预防帮教中去。疫情期间,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帮教方案,会同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通过电话、微信、QQ等同步视频系统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

三是推行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为防止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探索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全年共对32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全面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一是建成全市首个集询问、人身取证、司法救助、心理辅导等多功能“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同时,由城厢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分局等多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实施办案(试行)》、《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彰显司法部门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担当。目前已启动3人次“一站式”取证工作。

二是精准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规范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或借助专业力量,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如市、区两级检察院依托“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申领司法救助金148393元,并协调解决户口落实问题;荔城区检察院依托“司法救助+诉讼救济”模式,对1名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协调有关部门减免引产住院手续费用,纳入农村低保,并申领慰问金1000元。

探索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一是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秀屿区检察院与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通过前期多次走访调查,发现未成年人李某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成功对接各有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莆田首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李某申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获批。后又经排查,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3户17名贫困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并通过审批。

二是开展“春蕾安全员”工作。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民政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春蕾安全员”工作的意见》、《莆田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全年检察机关共开展10余次针对留守儿童及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专项培训及普法课程,全力当好辖区内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员、监督员、保护者和救助者。

做好监护侵害与缺失监督工作。

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的监督力度,坚定阻隔侵害。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性侵害、虐待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侵害类犯罪行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在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理的同时,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及时启动撤销监护权监督程序,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并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如仙游县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性侵其女儿林某导致其怀孕辍学案件,仙游县检察院依法督促县民政局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现如今法院已开庭判决撤销该监护权,并指定民政局为其监护人。

坚持预防保护、事先保护

持续开展精准多元化普法

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

一是开展“法治大课堂”活动。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第二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许志鹏为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生开展“法治大课堂”活动,通过“国家宪法日”“法律知多少”展板宣传、观看预防拐卖、安全上网、预防性侵害等三个普法宣传视频、现场互动问答等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预防性侵长效机制。开展以预防校园性侵为主题的“携手共护校园安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两级检察院走进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莆田一中、莆田六中等五十余所校园开展巡讲、现场普法,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受众师生约7.6万人。

三是开展入职查询工作。市检察院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教育机构建立入职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的规定》,确保做好强制报告、入职审查、从业限制等各方面工作。全市经查询共查询有违法记录43人,精神病史1人,教育部门已对其中存在违法记录的26人、精神病史1人对相关学校发出解聘建议。

四是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厢区检察院联合区烟草专门局对筱塘小学周边商户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现场释法的方式,教育引导商户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避免未成年购买电子烟,共同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是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针对办案所发现的部分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并提供酒水等违法行为,向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共发出检察建议4份,动态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加强多元化视角普法。

一是筹建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市检察院拟在市二实小筹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计划以图文、多媒体等声光电科技手段立体化为未成年人提供爱国主义教育、预防性侵、防治校园欺凌、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安全普法、禁毒知识法治宣传教育等全方位服务。

二是开展现场普法。为强化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市检察院为莆田一中高一年段学生带来《国家安全,有你有我》专题法治讲座,为学生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做守护国家安全的公民。涵江区检察院在“6.26”国际禁毒日联合法院、妇联、禁毒大队等单位前往涵江区镇前小学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春蕾安全员在行动”的针对少年儿童反毒品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的预防意识。

三是开展线上普法。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东南网等媒体联合制作预防性侵、预防拐卖、安全上网法治云课堂,并登上学习强国平台,阅读量达到100多万人次。

文:第三检察部

原标题:《两会看检察丨检察蓝守护天真蓝,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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