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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第1-4号

2021-01-11 22: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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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原文:〔2021〕第1号丨云霄县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健康管理的通告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1〕第1号

当前,国外疫情仍处于加速蔓延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刻提醒我们疫情防控不可懈怠。为使全县人民共同拥有一个祥和、平安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行”。请在云广大群众留在云霄过节,少串门、不聚集、少外出,非必要不离开云霄,不去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降低感染风险。如确须前往,必须提前向所属村(社区)登记、向所属单位报备,并做好出行个人防护,准确记录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全面加强卫生防护。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电梯、商场、超市、电影院、网吧、餐饮及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验码。保持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三、谨慎接触冷链食品。购买冷链食品要到正规商场超市,挑选冷冻冰鲜食品时,须戴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加工时做到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小心处理冷冻食品和外包装,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等部位。

四、落细落实健康监测。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及时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县医院)就医,避免带病上班上学。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点击看原文:〔2021〕第2号丨云霄县关于防范聚集性疫情的通告关于防范聚集性疫情的通告

〔2021〕第2号

为做好我县春节、元宵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维护群众健康安全,保障社会安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一切“尾牙聚餐”、宗亲聚会、祭祖、庙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提倡“红白事”简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严格遵循防疫行为规范,在社会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的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联谊等人群聚集性现场活动。鼓励组织视频会议,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确须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须制定防控方案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医疗、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动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电影院、歌舞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要落实好防控责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落实限流、错峰等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合餐控制在10人以下,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不超过两小时。遵守“75%”容量政策,影剧院、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加强疏导,避免人员拥挤。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点击看原文:〔2021〕第3号丨云霄县关于做好返乡人员、入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关于做好返乡人员、入云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第3号

一、倡导我县在外地尤其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经商、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节。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入云人员抵云前2天应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报告。中风险地区返乡、入云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返乡、入云人员,要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入云人员,未持有抵达我县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应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落实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措施。

四、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入云人员在返云入云前7天内就地进行核酸检测;对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返云、入云后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自觉服从镇村疫情防控需要的健康管理安排。

五、对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按规定由120专车送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核酸检测咨询电话:

云霄县医院:0596-6011878

云霄县中医院:0596-8533215

云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0596-8552558

莆美镇卫生院:0596-8665388

陈岱中心卫生院:0596-6013378

列屿镇卫生院:0596-8883005

东厦镇卫生院:0596-8828166

火田镇卫生院:0596-8788159

马铺乡卫生院:0596-8721120

下河中心卫生院:0596-8768326

和平乡卫生院:0596-8586121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点击看原文:〔2021〕第4号丨云霄县关于加强商超等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关于加强商超等场所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第4号

为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2021年1月5日商务部发布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应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设置体温测量设备,持有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的方可进入。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二、顾客不佩戴口罩的,应及时劝导;拒不佩戴的,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商场中的电影院、歌舞厅等娱乐公共场所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四、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商超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管控分流,防范人群聚集。

对不遵守以上规定要求的经营者,属地乡镇(开发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来源: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第3期

原标题:《云霄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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