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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公 告(2020)湘1321破1号

2021-01-11 17: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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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本院已于2020年12月16日依法裁定受理。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发布之日起7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为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和森大道576号湖南双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1323房,邮政编码417700。联系人聂凯群,电话:13973834522;胡淑芬,电话:15243809152;杜喜欢,电话:13638485858。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日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对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执行程序依法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有关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也应依法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

三、本院指定湖南定胜律师事务所为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并已制定《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交付给湖南定胜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的办公地点为双峰县永丰街道城中路湖南定胜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417700。

联系人聂凯群,电话13973834522

刘标,电话17807384900

四、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向本院指定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故意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义务。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所需资料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十日

原标题:《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公 告(2020)湘1321破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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