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清丰县人民法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醒——请您查收!
致当事人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并呈现家庭聚集性特点,疫情防控态势再次紧张。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清丰县人民法院向您发出如下提醒:
请尽量选择线上诉讼
减少线下人员接触
01
网上立案篇
一、为避免人员聚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尽量采取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提供电子送达地址接收材料,减少现场申请立案、缴费等诉讼事项。
网上立案主要有以下途径:
1
河南移动微法院
如果您还不了解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诉讼案件的资料上传以及网上缴费的具体步骤,点击网上立案小课堂可详细了解。
2
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进入—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左上角——网上立案,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3
跨域立案
如果是外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您也不用费劲跑远路,可以带着起诉材料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或者就近的人民法庭,进行跨域立案。
二、已经在网上立案平台立案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果确实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网上平台查询案件承办人,直接邮寄给承办法官。
三、申请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跟踪案件进展,还可以远程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在线签字、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在线申请立案等全调解流程。如有需要进一步联系调解员,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调解员联系方式。
四、申请保全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进行线上申请。
02
审判篇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受疫情影响因关停交通等,无法如期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法院将予以妥善处理。
二、疫情期间,需进行网上开庭的,具体的操作流程,请点击网上开庭小课堂。
三、网上阅卷:当事人可以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手机阅卷”。
律师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网律师平台进行网上阅卷。
律师网上阅卷申请流程: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律师平台,输入账号信息,登录→点击右侧快捷入口“申请网上阅卷”→选择法院,接受并创建→选择已有案号(或手动输入案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委托书等)提交申请(等待法官审批)
律师网上阅卷流程: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律师平台,输入账号信息,登录→点击右下侧我的服务“网上阅卷”→点击状态为“审查合格”案件详情→查看卷宗。
四、所有到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03
执行篇
一、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申请执行立案?
疫情防控期间,需申请立案执行的,优先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等线上方式进行,尽量避免线下窗口或邮寄提交,操作流程详见本院先前发布的网上立案操作指引。
二、如何联系执行法官、提交材料、查询案件进展?
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等需联系执行法官提交材料、提供财产线索或办理其他执行事务的,可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
查询具体案件信息和进程的,可通过移动微法院、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执行法官收到上述材料、信息后,将依法办理并及时反馈。
04
咨询电话
立案服务电话:0393-8629509
执行服务电话:0393-8639821
信访接待电话:0393-8629510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05
温馨提醒
如您确需到本院现场办理相关业务,请遵守以下规定:
1.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并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
2.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体温检测异常的人员一律禁止入内。拒绝体温检测者,不配合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服从指挥、扰乱正常秩序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办理业务当事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办理完毕后须及时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因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清丰县人民法院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清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1日
关于清丰县人民法院
欢迎关注清丰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我们一直在努力!
原标题:《清丰县人民法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醒——请您查收!》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