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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汇编

2021-01-11 17: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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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汇编

目录

1、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房屋工程质量的建议

2、关于闵行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更贴心为民企服务的建议

3、关于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的建议

4、关于整合蔬菜产业政策的建议

5、关于家政服务业的乱象和治理的建议

6、关于在中小学引进专业人员开展安全等教育课程的建议

7、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使用信用分的建议

8、关于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运行中加强法律保障和相关研究的建议

9、针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做好闵行职工思想引领工作的建议

10、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改变用途,及时调整方案,避免建好就拆,造成巨大浪费的建议

11、关于“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推动闵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12、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打造闵行区独特区域定位

13、关于率先在闵行区推进居室适老化改造服务市场化发展的建议

14、关于进一步规范闵行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15、关于加快建设上海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的建议

16、关于大力推进我区智慧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

17、建议加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 ——让更多的青年才俊“住在闵行”

18、关于进一步深度发掘地区红色文化的建议

19、关于加强产学研加速转化平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领域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集聚闵行的提案

20、关于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议

向上滑动阅览正文

闵行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

1、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房屋工程质量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14 提案人:马伟琴

主办单位:区建管委

近些年,浦江的大居保障房工程质量通病多发高发。但由于影响面广、协调难度大、开发商责任缺失等因素,致使房屋维修工作难以落实到位。2019年在各方努力下,浦江镇大居房屋外墙外立面维修工作开始推进。截至当前,浦江馨都、瑞和华苑及瑞和城三居委等3个居委6个小区已进场维修,涉及房屋共71幢。其中,已开工54幢,完工38幢,未完工16幢,备开工0幢,未开工17幢。按现有进度,浦江馨都预计于年底前基本完工;瑞和华苑3个小区外墙修复已全部完工,后续还有一些绿化及保洁收尾工作;瑞和城壹街区2个小区尚处于备开工阶段,完工时间暂未掌握。

虽然方方面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众多心血。但从目前的推进情况和新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来看,希望各级有关部门引以为鉴,从根本上重视予以解决:

㈠ 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政策、制度等尚不完善,住房建设长期以来存在“三低一短”问题(工程造价过低;设计标准过低;配套水平过低;项目工期过短),直接影响了保障性住房质量。例如,浦江大居保障房出现的问题与工程现行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有直接联系。且受工程预算、工期等因素影响,施工工艺不规范等现象多发,致使外墙空鼓、脱落、渗水、开裂成为工程质量通病。

㈡ 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建设单位盲目追求效益,管理缺失;施工单位随意降低施工标准,甚至违反强制性规范;监理单位不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质量隐患排查不到位等。

㈢ 修缮工作分类统筹推进

已开工试点小区因天气因素、涂料选定、停车困难等问题限制,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拟启动外墙维修的小区,自年初起已发生多次外墙脱落事件。新增外墙脱落的小区,出现了从零星向多点扩散的趋势。渗漏水维修方面开发商均以质保期已过为由拒绝维修。新建小区自入住开始,已陆续出现进户门变形、地砖开裂等质量问题。

截止目前,浦江镇大居保障房小区已交付入住67个,其中五年质保期内的14个,已超五年质保期的53个。在五年质保期内的小区中,已有4个出现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问题,3个发生外墙脱落;在五年质保期外的小区中,有29个在五年内发生过外墙脱落、渗漏水及外墙开裂,且问题均未在质保期内得到妥善解决。

1、建议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改革现行工程招投标机制,完善评标办法,引入市场价大数据分析,避免投标人恶性价格竞争。对于新建保障性住房,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快完善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满意度。

2、建议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实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推广住房建筑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

3、建议在具体修缮过程中,针对已开工项目,优化施工方案,加快维修工作进度;针对拟开工项目,打通审批渠道,明确修缮计划,争取早日开工;针对计划项目,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明确房屋问题、维修要点。

4、建设单位落实维修责任,严控维修工程质量。在质保期外的,也要责令实施主体预拨资金尽快形成维修施工的要点,落实安全措施和人性化施工,避免出现二次质量问题,落实不到位的,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同时操作中建议审计要提前介入,不要等到全部结束工程后再审计,确保实效性,杜绝“反复修、修反复”的问题。

2.关于闵行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更贴心为民企服务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15 提案人:王海波

主办单位:区经委

一、背景

数据显示,中国小微企业数量8000万(含个体工商户),解决80%就业贡献50%税收。闵行区民营经济单位数近年来增长较快,占比超过七成。从媒体公开发布不完全统计,全区纯民营单位数量达到3.04万户,民营经济税收占比超过四分之一,并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对本就陷入艰难的民营经济冲击力巨大,很多民营企业承压首当其冲,经营非常艰难。尤其是住宿、餐饮、商业零售等第三产业,包括部分劳动力比较密集的制造业,受影响面几乎是99.99%。很多民营企业受困的背后,影响的是一份收入、一个家庭,社会细胞最基本单元遭受的打击,前所未有凸现出来。怎样帮助广大民营企业走出困境、重续发展动力,不仅关系区域经济发展实力,更关系到就业、消费等民生问题。

所幸,2018年11月,上海出台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27条”;一个月后,闵行区委、区政府印发由区经委牵头制定的包括融资、人才、产业科技、财税、土地等六大方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9条”;2020第一个工作日,上海又制定营商环境改革3.0版本,以及加强投资促进32条举措。营商环境的不断提升,最起码有了今天同心同德,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大家起码在心理上,对共同跨越经济寒冬有了协同应对的准备。

越是艰难困苦越能体现真诚情谊,转危为机正是竖起营商环境品牌的关键期。接下来,闵行能否有一个“打造百年老店”的发展格局,来帮助、扶持民营企业,给保命钱、放贷款、减税费、给订单(尤其是政府采购)、给市场、给培训、增加对接能力,让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都能得到尊重和善待,让民营经济的寒冬尽快过去,恢复经济社会蓬勃有序生机盎然的状态。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闵行民企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在积极变好。但笔者在走访企业和工作接触中,却时常会听到企业吐槽,认为针对民企的服务“说得多,做得少”。

1、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一个观点是——相对于政策利好,他们更希望有一个长久的、公平的市场环境。有民企负责人就谈到,政策支持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不因短期政策变化而变化的稳定的法治环境,“既要有政策性支持的暖心,又要有法律性支持的恒心”。比如有的部门对民企承诺的各种奖励补贴延时发放;有的对一些尚无先例可循的新模式,常常以找不到审批条款为由拒之门外。

2、疫情之下,我区出台了《闵行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相关操作细则,“干货”不少。但是涉及到区、街镇(工业区)的权责衔接和财力补贴分配,各地具体操作的口径空间和裁量权还是比较大,具体怎么实施、如何传导、何时落地,是企业家们最关心的。毕竟对于企业来说,政策扶持就如同药物疗效,关键看药品是否能在“病人”去世前抵达,抵达后疗效又如何。相对于规上企业、能租借国有、集体经营性物业的大企业,中小企业相对容易被遗忘,信息来源总是有限,不免迷茫焦虑。

三、意见建议

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我们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具体应该做些什么?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解决民企对政策获知度过低的问题

围绕服务于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从市里到区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服务举措,但民企是否都知晓并能利用这些政策呢?调研发现,民企对政策的获知度远低于国企,尤其是小微企业。以闵行区的“二十九条”为例,询问不少企业都表示听说过,但具体内容涉及哪些领域?“二十九条”分别对应什么?哪些类型的企业在符合条件后可以申请?没有一家企业能说得清楚,在网上也查询不到具体的政策措施。建议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政府部门可以归门别类地做一些政策扶持的汇总,在企业设立之初就提供给企业,今后在什么阶段可以获得哪些帮助,除了企业像查词典一样更加方便,能否反过来再加上一份支持,政府部门发现符合政策能够主动提出并直接落实措施。

应对疫情出台的新政策,有不少操作落在各街镇(工业区),各地实际情况不一,出台的实施细则也有较大的差异。建议区级主管部门定期排摸政策的实际落地情况;希望各街镇(工业区)让政策的实施更加直白、明了、肯定;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能更接地气、更多倾听企业的实际需求,并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整政策措施,尽可能给予精准化扶持。

2、解决一直以来不平等的潜规则问题

这些年里,为民企打造公平环境的声音不断,但不可否认的是“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潜规则仍然存在。比如,纵观区内一些大项目,无论是建筑项目还是城市管理项目,大多交给国企,或是有国企背景的单位。在许多政府实事项目的招投标上,绝大多数都是与国企合作。这当中,固然有体制机制的问题,但更多是担心今后一旦出现问题会被问责,“为什么找这家民企?有没有利益往来?”等等。

要解决“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关键是公平的竞争环境,要让民企感受到,在闵行创业发展,机遇是平等的,环境是法治的,监管是公正的。比如区政府是否能主动与民企合作,起到带头作用?拿出一批项目,主动向民间资本开放,让更多民企感受到这样的公平与公开。疫情过去之后,能否让中小企业参与区内政府投资相关项目建设,直接增加相关行业中小企业的业务量,提高中小企业生存能力。

3、解决为民企服务“一张方子”的问题

相比国企,民营企业时常会涌现新产业和新模式,要让这些创新走向市场,政府部门要能保持开放和宽容的态度,用“审慎包容”探索一条新路。尤其是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各级政府部门要学习市场规则,倾听市场动态,为企业今后长成参天大树提供可能、创造条件。尤其要针对民企不同特点,主动适应企业发展, 出台不同阶段的扶持政策,不能“一张方子,包治百病”。

就像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民企的服务也要能用心地精细化,让每一家在闵行创业的企业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这是政府服务的初心所在。

4、重视对小微企业的帮困扶持

小微企业在贡献税收和就业岗位之外,他们还代表着地方上的文化、底蕴、民生和经济活力。在疫情中,众多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生存尤为困难,我们扶持政策的作用力要渗透到这些小微企业。是想,如果一个地方的餐饮小店、服务类的夫妻老婆店,如果他们能够安安心心在闵行区活30年、40年、50年、100年,相信大企业们一定会蜂拥而至,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地方是真正在为企业服务的,这份用口碑树起的营商环境品牌,含金量会特别高。

3.关于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29 提案人:顾建平

主办单位:区科委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支持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在我区集聚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更是 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高企的培育一直是市区两级科技工作的聚焦点,2018年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0号)》,明确到2020年,全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5万家左右,到2022年,全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2万家左右。闵行区到2022的指标是1600家。

一、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是培育科技企业成长的重要环节,经由创业团队、小微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挂牌上市企业的发展成长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代表了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处于高速成长阶段,这是步入成熟科技企业的重要标识。

2008-2018年国家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期间,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数由205家增至868家,总数位列全市第三,其中电子信息技术类占比35%、先进制造类占比24%、生物医药类占比10%,总体符合闵行区产业导向。

2018年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1576.9亿元,占当年全区工业总产值的44.1%,比上年增长6.6%;利润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的55.8%,比上年增长8.0%。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对社会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闵行区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闵行区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闵府发【2019】12号),实施区高企培育工程,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2019年上海市对闵行区高企数量考核指标为494家,12月2日市科委正式发布《关于公示2019年度上海市第五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闵行区共计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15家,年度指标完成率为124.5%,超额完成既定目标,认定量全市位列第三。但在推进高企培育工作中目前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高企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近两年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同时全区企业创新能力总体偏低,有可能导致未来几年全区高企增长源头比较缺乏,造成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不足。一些科技创新型企业因为生产用地不足,被迫向外寻求发展空间,既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扩大生产,也导致其上下游的相关配套企业难以进入,影响了产业链的延伸及拓展。

二是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吸引力度不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应纳所得税根据超额累进计税办法,按5%-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并无明显优势。

三是闵行区级层面目前暂无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政策。上海多个地区均出台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如上海的虹口区首次认定最高20万元;黄浦区首次认定最高20万元;普陀区首次认定最高3-20万元;松江区拟出台首次认定20万等。闵行区目前仅仅只有七宝镇、莘庄工业区等街镇层面有相关扶持政策。

三、建议与对策

一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掘及培育机制。与街镇形成合力,根据上一年度有研发费用支出的企业和申报市区各类政策的企业,梳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后备企业名单,持续关注区内具有成长性的的优质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一批具有潜力的小微科技企业,建立高企“蓄水池”。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税务分局等的联系,提前介入,做好服务,避免现有高企的流失。做好与街镇、园区的政策后续接力服务,各部门间的联动服务。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多途径宣传区内企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知晓政策,加快新一轮政策落地。开展小班化、多形式的高企认定培训辅导,突出问题导向,着重解决认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例如研发费用的归集、成果转化与产品的匹配等。积极探索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政策,尽快出台闵行区特色政策,需加强区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区域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再吸引一批具有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落地。

三是打造特色科技金融服务。建立科技金融长效服务机制,定期举办科技金融对接会、融资路演、融资培训等,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在科技金融长效服务的基础上,与市科委、区内服务机构深入对接,争取在闵行发放首批“高企贷”,为融资金额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发放叠加式贷款,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各类型发展需求。

四是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链作用,提升载体服务水平,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培育服务。提升专业机构能力服务能力,培育更多的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汇集金融创投、技术转移等各类创新创业功能,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及便利。

4.关于整合蔬菜产业政策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30 提案人:王志才

主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目前种植业的产业政策补贴主要以产业化项目、土地流转、种子、肥料、农药、机械购置为主,但是由于劳动力等成本的提高,全国大市场的竞争,种植蔬菜等作物处于亏损状态,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种植蔬菜等作物的积极性,蔬菜种植面积大幅下降,农业的有限资源无法得到充分的利用。

目前的问题是政府没有对合作社强制性的种植任务指标,合作社没有种植的积极性,财政的补贴绩效就会不明显,造成名为休耕实为抛荒,长此以往,会造成上海地产绿叶菜等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全面退出。本地农产品的供应,在遭遇大灾等不利条件下,对稳定上海市场农产品的价格是非常重要的,2008年雪灾后蔬菜价格暴涨就是最好的案例。

1、成立蔬菜种植产业联盟,联合主要蔬菜合作社在种子、栽培技术、肥料、农药等方面要统一标准,以联盟的方式参与市场;

2、对蔬菜种植成本进行核算,建立真实的生产、销售数据库;

3、加强区域品牌化建设,提升地产蔬菜的品质,优质优价;

4、整合蔬菜产业政策补贴,将所有的补贴政策聚焦到销售的产品上;

5、保障合作社种植蔬菜的积极性确保在成本价上一定的收益,配套蔬菜价格、收入保险机制;

6、对接大型销售平台,鼓励订单农业加保险的机制,确保蔬菜的销售。

5.关于家政服务业的乱象和治理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51 提案人:陈道于

主办单位:区经委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家政服务已经成为城市里很多家庭的刚需。闵行区有接近50家家政服务机构,服务者有近50000人。虽然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但信息不对称、收费混乱、服务水平不一、售后服务保障难等一系列问题却时有显现。

一、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

1、供求矛盾是家政行业突出问题

供不应求是家政服务业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家庭服务业的供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总体上的供不应求、服务质量上的供不应求以及季节性供不应求。

总体上的供不应求体现在家庭服务员从业人数不能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服务质量上的供不应求是指服务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服务质量上的供不应求还体现在家庭服务中高技能、高职称专门人才的缺乏。高级月嫂、高级育婴师等职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扩张的高端化需求。且目前长护险的发展还良莠不齐,护理缺口大。

2、家政行业市场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

家庭服务实体没有统一明确的主管部门,十分不利于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容易造成行业混乱。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均不同程度参与市场管理,但又分工不明。由于行业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涉及各方的争议纠纷频发且纠纷协调难度大,家庭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消费者三方权益在不同程度上未能得到有效维护。

3、服务价格混乱、服务标准不健全

家政市场不够规范,主要是因为缺少一套好的服务标准和规则。而现阶段,行业制度化建设有待完善,行业准入制度、资质认定制度、监管制度都建设不足。行业标准化建设不足,缺乏统一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目前,标准的设立主要是由各企业自行规定的服务标准难以规范化,且多数企业没有能力针对每种项目都建立一套服务标准。工资待遇、服务质量问题是家庭服务纠纷中争议的焦点,而如果能够建立起针对各类别家庭服务业的收费指导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将可大大减少此类纠纷。

二、对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议闵行区尽快开展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立项研究,出台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具体建议如下:

1、支持本区域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加入家政服务行业组织。推动家政服务行业组织,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家政服务状况,发布家政服务技能等级薪酬指导意见,指导本区家政服务的工资待遇和服务质量标准。

2、区人社局定期联系和组织家政公司到贫困地区招集适龄劳动力,在解决家政服务人员短缺问题的同时,也帮助改善经济落后地区劳动力过剩及就业困难等问题。区人社局定时指导培训机构,并制定培训专业和课程,对专业指导人员设立资格审核要求。设立考核标准,对每位受培训的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各项技能和道德考核,通过者给予家政服务专业上岗证,推动家政服务人员的岗位操作水平和职业道德不断提升。

3、协助做好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与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通过多元化的宣传引导用户树立正确的“家政服务观”,引导需求家庭通过正确的途径寻找家政服务人员,这样就可以加速推广和执行在沪家政人员持证上岗的目标。鼓励引导家政服务业“领跑者”加入长护险服务行业。

4、本区商务部门切实承担起本区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职责,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规范家政服务活动,指导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房屋管理、民政、教育、公安、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政服务管理和促进的相关工作。对于一些不规范的小公司,应该予以严厉打击,严重恶劣行为应予以取缔。

5、大力推进商业保险来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健康。目前市场上仅有少数几家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此类保险,已无法满足现有市场的需求,政府既需要通过政策导向引导大型保险公司增加此类保险业务,也需要通过规范市场行为来引导客户为家政人员购买此类保险,实现双向保障目标。

随着国人“养老”与“育小”的双重压力不断增大,家政服务业将会拥有更大的市场潜力和光明前景。强大的市场需求是一种动力,也是一份压力,希望闵行的家政服务业以更加规范而高质量的服务,为广大居民减少后顾之忧。

6.关于在中小学引进专业人员开展安全等教育课程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52 提案人:王瑾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各区、各单位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具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服务专业能力的机构或组织,研发、提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风险预防、安全教育、设施维保等方面的服务或产品,协助教育等部门制定和审核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预案与相关标准,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专项安全演练、预防和转移安全风险等工作。”

上海市中小学生教育情况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安全教育更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目前学校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很多,有学校自行开发的校本课程,有邀请专业机构的安全讲座,有组织学生外出安全实践体验活动,但一系列的安全课程的实施都是点状的,没有较稳定的持续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在不久前,我们进行了将近5000位家长的“关于儿童安全教育的家长调查问卷”活动,在数据中,我们看到了家长对安全教育的迫切需求,也看到了我们安全教育实施中的瓶颈。

1.在问卷中85.8%的家长认为儿童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交通安全”“儿童自我保护”和“户外安全”这三项是家长认为安全教育中最需要的培训内容。

2.在问卷中我们通过数据可以看到:84.3%的家长都会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其中“交通安全教育”是家长最多的安全教育内容95.96%,其次是“儿童自我保护80.82%”和“户外安全教育78.94%”。但在问卷中我们也发现尽管家长进行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但家长的安全教育知识88.03%来源于电视、报纸上有关安全意外的报道,94.52%的家长对安全教育最常用的方法是举例子提醒孩子要当心什么。

3.数据中家长们认为对孩子展开安全教育最合适的人选是专业人士40.28%,其次是家长38.1%和教师21%。79.46%的家长认为有专业人士讲授安全知识效果好,89.41%的家长希望儿童的安全教育活动更多应该是模拟演示安全现场教育,99.1%的家长认为需要把专业儿童安全课程引进学校。

1.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的具体教学实践中,政策指导显得还不够系统和具体;学生安全教育仍缺乏系统规划;与日本等在这方面领先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中小学安全教育尚未形成系统连贯的课程体系和明确的分级教育模式。建议教育主管部门结合世界各国先进经验,组织专业人员研制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系统课程,提出刚性要求,明确不同学段的任务与责任。

2.加强专业引进,科学实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目前学校的安全教育五花八门,但由于学校缺少此类专业人员的,学校的安全教育课程停留在书本和网络观摩的较多。尽管也同消防、交警等部门联手开展相关安全活动,但安全课程不成体系,成效不高。建议政府统一购买专业安全课程引进中小学,分年段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系统、持续普及教育。

7.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使用信用分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68 提案人:潘国乔

主办单位:区建管委

2019年3月,上海市出台新的建设企业信用分评定办法,这为规范建设市场,甄别建设企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工程的招标方对信用分的设置,形成不公平竞争,这主要表现为对投标企业的信用分要求过高,例如一些小规模的工程在招标中,要求投标企业有超过底分67分(分别由是基础分35分、违法违规记录25分、未欠薪5分、安全生产2—3分)十分以上的信用分,这极不利于中小建设企业和新企业参加竞争。

因为,根据新的信用分评价办法,基础分以外的33分主要由业绩加分(20分)、获国家级奖加分(每个2分,共10分)、和安全生产加分(2-3分)构成;对新企业和中小建设企业来说,要在底分外获得10分以上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说,业绩加分规定工程不满200万得0.1分,200万到3000万的得0.2分,分包业绩不算在内。一般而言中小建设企业很难中标3000万以上的工程,而这些企业的项目班子(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 、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等构成)很难达到10个,因此,一年做十个项目应该是这些企业的极限,也就是说一年的业绩分基本也就是2分到顶,两年滚动计分,永远也达不到业绩分10分。另外获国家级奖对这些企业来说也是非常困难的,安全生产的加分也很有限,因此,可以说,中小建设企业要达到78的信用分是非常困难的,新企业也是如此。如果将这些企业排除在投标队伍外,这些企业就永远没有成长的机会,或者说就可能难以为继。而一个健康的市场,任何一个行业的企业结构中中小建设企业是大多数,另外,不断有新企业涌现和成长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然,同时也会有企业推出市场),所以,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中,给中小建设企业和新企业留有一席之地是必要的。

1、招标方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等合理设置信用分,3000万以下的普通工程对信用分的要求应该低于70分,并建议政府投资的项目留一定比例数量的项目设置基础分让新企业参与竞标。

2、对所有企业的信用分进行严格的核查。目前的信用分的评定主要依据一个企业前两年承担项目的多少,及项目历年得奖情况等因素决定,由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存在使得现行的信用分评定结果不利于实体型企业特别是本地的中小型实体型企业:一是在业绩分的计算上存在大量挂靠的业绩,这会鼓励企业通过挂靠来获取业绩分。二是各省市对同一等级的项目评奖的标准不一样,甚至出现购买奖项获取信用分的现象。由于,上海在工程质量评奖的标准和流程上比较规范,一些行业协会的非规范奖项很少,所以在上海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获奖的数量和等级上会少于外省市企业。所以应当对企业的信用分做出适当的调整。

3、为鼓励实体企业做实做强,建议在上海市建设行业实行全面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锁定制度(具体做法可以参照上海绿化行业的做法)。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标明本企业正在施工的项目及项目班子成员、拟定的承担投标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所有在上海承担工程建设的企业应该根据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由本企业缴社保的有相应岗位资格证的人员,一个管理班组承担项目后,即失去其他项目的投标资格(按规定可以兼项的除外)。企业中标后,政府监管部门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核查,如实际管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管理人员不符的,计入诚信不良记录。

4、加强标后抽查和巡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中标企业的施工行为与标书的契合程度进行核查,可委托行业协会实施。

8.关于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运行中加强法律保障和相关研究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73 提案人:乔湧

主办单位:上海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在政协组织的调研活动中,本人有幸了解了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基本发展情况,尤其对其中的应用综合实践区颇感兴趣。应用综合实践区规划了住宅、商业、办公、科研设计、绿地、水系,共计438.7万平方米,并以此为基础将应用综合实践区打造成围绕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提供丰富的人工智能应用载体,实现AI在居住、商业、健康、政务、安防、金融、交通、教育、休闲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传统的实验室模拟场景的试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很多人工智能的试验要求,因此应用综合实践区这种真实场景的设立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十分必要、意义十分重大。但是,与此同时,真实场景的试验也将带来了法律方面的风险,况且人工智能自身在法律层面也一直存在着一些争议,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某些人工智能在现实世界的正式运用。

目前在人工智能自身以及试验开展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如何能够既做好海量数据的采集,又做好充分保护个体的隐私?

2、如何能够既保障试验的顺利进行,又充分保护试验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法律权利?

3、如何能够在某些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中切实做好侵权主体的确认和侵权责任的划分?

由于人工智能存在一定的复杂性,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在人工智能下的某些侵权认定。举例说明,采用无人驾驶技术的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由车主还是汽车制造商或是无人驾驶技术的所有人来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在与对方之间以及本方内部之间两个层面的侵权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才合理?

4、如何看待人工智能在法律层面上的主体资格?

这是指人类是否应该给予人工智能与人类平等或类似的法律主体资格?2017年,机器人索菲亚(Sophia)被沙特授予公民身份,这一事件虽然很特殊,但其所带来的争议很大且影响深远。

5、如何在法律特别是专利法上更好的保护人工智能的创新成果?

人工智能领域中比如核心的算法创新等涉及到了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按照《专利法》第25条规定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所以,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经逐渐不能满足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保护需求。

6、如何应对人工智能不断发展所可能带来的伦理问题?

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难免会与传统伦理产生冲突,比如应用人工智能进行人体基因数据读取、人体试验、生物武器研究等,所以,应当探索在法律层面制定伦理准则并设定“伦理禁区”,以规范人工智能在人类认可的范围内发展。

当然,以上仍不是人工智能全部的法律问题,而且随着发展,还将不断出现新的法律问题。所以说,人工智的现实应用不单单是技术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基于此,本文就从应用综合实践区操作过程的合法性和实践过程中的立法探索两个方面来提出建议,供决策参考:

1、建立法律监管机制,将法律保障及监管贯穿到应用综合实践区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全过程以及人工智能项目的引入、试验、结果分析、展示等全过程。

应用综合实践区有住宅、商业、办公、绿地、水系等等各式各样的生活、工作、休闲的真实场景,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但它又有别我们一般的真实场景,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工智能技术的试验要求,但一定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实验。因此,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必然要保障参与应用综合实践区建设和使用的各方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隐私权、安全保障权及选择权等等基本法律权利。与此相应的,就是在技术方案审核监督的同时也要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核监督,并且要贯穿到应用综合实践区和人工智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期尽量避免发生不应有的法律纠纷。建议可以设立一个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专业评审、督导团队来具体操作实施。

2、与高等院校等法律专业团队合作,以课题为载体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为人工智能立法积累丰富的经验、进行有益的探索,并适时通过论坛、研讨会等各种途径进行发布,展示研究实践成果。

从某个角度来看,这其实也可以看成试验区特别是应用综合实践区的功能之一。对企业而言,主要还是集中在人工智能技术层面的研发、应用领域,但法律层面的适用性、合法性的预测、评估,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无法独立支撑,因此,以试验区的层面开展这项工作,正好弥补了企业的不足,而且也可以为企业研发的创新成果提供最为有力的法律保障。更重要的是,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所谓的“强人工智能”的发展,上文所述的法律问题的解决也将会越来越紧迫,同时新的法律问题也将会越来越多,利用试验区丰富的实践经验联合高校等法律团队的专业能力,为我国人工智能的立法作出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人工智能方面的立法逐步完善不单单是对人工智能的保障,更是对人工智能的极大推进。

9.针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做好闵行职工思想引领工作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77 提案人:许向东

主办单位:区人社局

一、背景:

最低工资标准是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世界各国以立法方式普遍实行的一种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设计,目的是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并缩小收入差距。

1993年,本市在全国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作为全国最早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城市之一,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领先于我国其他省、市、自治区。从1993年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直至2019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从最初的每月210元增长至每月2480元,26年间调整频次高达25次且总体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达10.06%,年度增幅最大为1995年的20.00%。

上海发布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调整到2480元,增加60元,增幅为2.48%;小时最低工资从21元调整到22元,增加1元,增幅为4.76%。。针对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的出台,闵行区总工会采取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方式,开展闵行区职工思想状况调查,为完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提供政策参考。

二、问题及描述

1.九成职工知晓最低工资标准,但对最低工资标准概念理解准确的不足三分之二。调查显示,闵行职工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知晓度较高,九成以上的职工表示知道最低工资标准,仅6.95%的表示没听说或不清楚。访谈中绝大多数职工都知道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不涵盖社保、公积金、加班工资等内容,但对“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这一点,仅62.93%的职工知晓,三分之一多的职工表示不清楚。

2.七成以上职工表示单位增加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联,四成职工认为所在单位就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对单位增加工资的影响,75.29%的职工表示单位增加工资就是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单位与职工按照最低工资签订合同,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单位会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上调职工基本工资;二是单位每年上调工资时会参考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较低,单位的加薪幅度也较低。对于单位是否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44.02%的职工认为“是”,42.47%的认为“不是”,另有13.51%表示不清楚。部分职工表示,单位就是按照或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发放的,自己的工资收入基本就是“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收入有一半以上来自于加班。

3.九成职工认为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仍然偏低,八成半的职工感觉2019年调整幅度较低。对于当前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480元,61%的职工评价一般,29%的职工感觉比较低或非常低,认为非常高或比较高的仅为10%。大部分职工表示,目前上海的最低工资水平还是偏低,与上海的生活成本和消费水平不匹配,不符合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定位,也不足以支撑领取最低工资人群的日常生活开支。对于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0元、增幅2.48%的幅度,52%的职工感觉增幅一般、34%的职工表示较低、仅5%的职工认为增幅较高。有职工反映“今年最低工资只涨了60块,增幅既低于往年,又低于心理预期,与物价水平不匹配。”有职工希望最低工资的涨幅至少能赶上房租的涨幅(据职工反映,不少地方今年房租涨幅达200元)。多数职工认为增幅在5-10%比较合适,调整后的标准金额在3000元左右较为适宜。

4.职工普遍认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应综合考虑各影响因素,其中被访谈职工表示最看重的因素是与物价变动的比较。在影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因素认识上,32%的职工认为是本人及赡养人的最低生活费用,26%的职工选择居民生活消费支出,17%的职工表示应当考虑上海经济发展水平,10%的职工认为需考虑物价变动情况,9%的职工提出要参考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次调研中职工提及最多的影响因素是物价变动。许多职工表达了类似的话语:最低工资的主要作用就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所以调整幅度至少要跑赢CPI,如果工资增幅没有物价变动高,就是变相降低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

5.半数以上职工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收入影响较大,四成职工认为仅凭当前最低工资标准较难满足日常开销。在调整最低工资是否会影响收入的判断上,51%的职工表示会影响,33%的职工认为不会影响,另有16%的职工表示不清楚。进一步的数据交叉分析显示,最低工资调整对收入影响的关联度与职工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认为对自己收入影响不大的职工,主要是那些收入明显高于最低工资的群体;而收入受到最低工资调整影响大的职工,基本上是工资以最低工资为计算基数或工资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做相应调整的群体。对于“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能否满足日常开销”这一问题,44%的职工认为明显不能满足,13%的职工感到略微不能满足,30%的职工表示勉强能够满足,仅11%的职工表示能够满足。在这一认知的选择上,同样与职工收入水平呈正相关。

三、意见和建议

最低工资制度是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作为参与最低工资标准制订和调整的职工方代表,各相关部门在政策出台事前事后两个阶段,应广泛听取基层职工呼声诉求与意见建议,从源头参与、制度设计、政策宣传、权益保障等多维度,切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切实代表好、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1.进一步加强职工需求调查与诉求反映。针对本次调查中职工群众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舆情反映,我们认为对事关职工切身劳动经济权益政策,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工诉求调查,及时将来自一线的声音反馈给决策部门,作为源头参与、政策设计的重要参考。同时,要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公布后,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督促企业及时落实相关政策、为职工反映诉求提供组织渠道。

2.进一步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以工资为代表的劳动经济权益是职工群众的核心权益,而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标准是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半数以上的职工不知道或不清楚工资集体协商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关系。建议各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工作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资水平、劳动定额等涉及劳动报酬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专项集体合同,以此为基础建立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进一步强化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保障与维护。在调查中发现,仍有少数职工反映,其工资水平仅为2018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水平;也有部分职工反映,其工资收入虽然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相当一部分收入的取得是由于加班。各相关部门应始终秉承代表好、维护好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主业主责,进一步适应当前区域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利益诉求的新情况、新特点,聚焦非公领域、聚焦小微企业、聚焦一线生产经营劳动者、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关注经营困难企业中的职工权益问题;对职工反映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个案,要加大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代表好、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10.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改变用途,及时调整方案,避免建好就拆,造成巨大浪费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81 提案人:潘尚东

主办单位:区建管委

很多工装,半途要改变功能、用途,由于修改审批程序比较复杂、协调比较困难。为了减少麻烦、便于操作,都习惯了按原规划施工,等验收通过后,再按新用途拆除、改造。既制造大量建筑垃圾,更是造成巨大浪费。这不仅仅违背中央可持续性发展精神,更是暴殄天物的一种犯罪。

一项工装工程在选址、设计、施工等工序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期间有可能政策变化、社会需求变化、新的区域规划变化、或者在施工中发现设计与实际使用不相符,造成原定的用途、功能等和之前设计、备案不同。常言道,计划没有变化快,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完全合理,无可厚非。但是应对这种改变,我们现在操作程序,实在不敢苟同。施工中遇到上述变化,是不能半中间修改图纸和用途的,必须要先按照原图纸做好工程,交付验收,取得验收通过证明后,才能根据实际使用或者新的功能改造。这样的操作会出现诸多问题:

1、建好就拆,造成浪费。建就是为了拆,原设计中的很多结构、设备在改造中都要敲毁,造成很大的人工浪费,更严重的是许多新设施刚刚安装好,一次也没有使用过,就直接敲毁。心痛之余,有种败家的感觉、暴殄天物的罪过。

2、延误工期、降低质量。半途改造,往往是因为新功能急需使用。建好、安装原设计中的结构和设备,等待按原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再进行拆除。延迟了改造工程时期,造成工程不能如期投入使用,尤其是一些有特殊功能,必须按期交付使用的工程(如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开学)。工期临近,为了让这些特殊工程能如期完工,加班加点、简化工序、缩短必要的养护期,草草抢工了事,工程质量,可想而知。

3、制造垃圾,破坏环境。正常建设、装修,造成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了城市的心病,还要增加这些本可以避免产生的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为此建议:

1、完善政策,规范行业。相关部门可以制定政策,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结构、用途、功能需要更改时,由使用方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相关部门对待此类修改,应视作应急工作对待,立即组织设计方、施工方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办公会议,研究方案,制定措施,核算修改前后增加和减少项目费用,得出新方案,重新备案,并通知施工方按新方案施工。

2、制定巡查机制,规定巡查要求。规定在施工中,使用方、设计方、施工管理方、政府监管方巡查人员、巡查次数、巡查内容等巡查事项,并做好巡查记录,有案可查。对未按规定巡查人员追究责任。

3、加强沟通,及时改造。在巡查中,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返工造成的人工、材料的浪费以及人为的工期延误。

11.关于“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推动闵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085 提案人:薛非然

主办单位: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抢抓进博溢出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升级。闵行之前已做了大量很及时到位的工作,如虹桥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功能加快提升,引进近70个国家7000和商品,第一批保税展示交易试点货物上架并开始保税展示交易。虹桥商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成运营,保税展销加跨境电商、“前店后厂”模式取得重大进展。成功举办了“虹桥品汇”主题发布会、“虹桥之夜”进博会参展商对接等。

存在不足:

1、据新虹街道反映,街道招商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招商服务企业人员仅一个,难以服务好面广量大的企业,建议区招商服务中心人员下沉服务。

2、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推动闵行高质量发展,还需政府层面进一步全面统筹、优化升级,系统规划。

3、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景观提升,优化到进博会交通保障线路,同时完善大客流保障应急方案与措施,为第三届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议:

“三个对接”:一是对接大虹桥,让闵行成为上海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二是对接国际标准,实现跨越发展,要把“闵行中心”打造成为真正的“虹桥中心”。三是对接2025、2035两个奋斗目标,要将各项指标真正落地,成为闵行新一轮发展的活跃增长极。

一、促“展品”变“商品”,紧盯“全球好货”形成新高地

虹桥进口商品报税展示交易中心,已经引进70个国家7000种展品,保税展销加跨境电商、“前店后厂”模式取得进展,要继续保持闵行的领先优势,要为参展商“参展一周、服务一年”,促“展品”变“商品”, 人在家门口就能“买全球。推动更多的进博会参展商在闵行落地兴业,形成产业链。

如新虹街道是上海承办进口博览会的主战场,也有条件成为承接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的核心区,积极开展招商引业,努力打造“闵行消费天堂”,着眼于打响“四大品牌”、落实扩大开放100条、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等最新要求,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积极释放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切实提升城区能级与核心功能。将交易中心作为上海市‘6+365天’进博会功能辐射承接主平台,在各方支持下必定能被打造成线上线下同频共存的进口商品有形市场,上海购物的“新高地”。

二、对接新动能、新布局

对接国际资源,积极承接进口博览会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要为闵行区新一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如, 布局大健康产业,随着民众健康管理需求上升,大健康产业链也越来越精细与完善。在展会期间,世界健康产业大会专设展位,“无障碍小屋”、机械防护手套、世界最细最短的胰岛素注射针头等产品进行首展……中国大健康产业前景无可限量。建议华漕镇作为虹桥商务区拓展区,可依托闵行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探索区位优势有效转化为功能优势,构建生物医药的创新创业服务生态链,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级,促进主导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的集中、集聚和集群发展。

三、补短板,抓好特色产品打造

同时闵行还要补齐短板,谋划好进博会后闵行长远发展和长效管理的文章,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人才、资金和成果等核心要素联动,共同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议闵行要依托七宝、邵家楼古镇优势,抓好“会务+旅游”特色产品打造,不断提供有效供给。依托丰厚的资源优势,在会务旅游产品打造和推广中,注重宾馆、会务资源和旅游资源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形成“会务+观光+度假”的会务旅游目的地,提升闵行会务产业的竞争力。

四、积极推进第三届进博会服务保障任务

加快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二期)、海外贸易中心等建设,积极开展进博会预展、延展、保税展示交易常态化等业务模式,全面承接进博会“6+365”溢出效应,打造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

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治理和景观提升,确保道路、绿化、水系、架空线入地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优化到进博会的交通保障线路,完善制定大客流保障应急方案与措施,为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适时,组织闵行老百姓到进博会观展,提高闵行老百姓获得感。

12.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打造闵行区独特区域定位

提案编号:0604104 提案人:虞明东

主办单位:区经委

一、闵行区楼宇现状

随着大虹桥的开发和南部科创中心的启动与开发,闵行作为上海新城区的自身区域定位和优势愈发明显。在十二五期间,区政府大力提倡发展楼宇经济,在虹桥商务区、七宝、莘庄、虹桥、梅陇、浦江等地兴建大量楼宇,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在许多工业区内科创园也建了很多楼宇出租,甚至有些工厂主营不好,也建了很多楼宇出租。

1、写字楼空置率高

新的写字楼在不断兴建,旧的写字楼空置率持续偏高。在虹桥商务区的核心地段,如虹桥龙湖天街,出租率都不到30%;在七宝、莘庄的写字楼出租率就更低了,很多科创园,工厂楼宇基本处于空置状态。

纵观上海,整个写字楼的空置是非常严重的,龙湖天街4元/平方每天很难租出去;即使在陆家嘴,写字楼也很难租出去,例如金茂大厦租金从原来20元/平方每天跌到10元/平方每天,也很难找到客户。在今后五年内,北外滩、徐汇滨江、前滩等地将有巨量新的写字楼投入使用,后期市场不容乐观。现在经济已进入寒冬,闵行区写字楼的竞争力是不如市中心的,大量写字楼将很难消化。

2、闵行区购物中心建的又多又大,客流不多

我区大型综合性的新建购物中心迅速发展,但部分购物中心除周末有些客人外,其余时间频频出现空置、多元业态引流难等问题。我区商业主要以社区购物为主,例如虹桥商务区的虹桥天地、龙湖天街,吴中路上有万家城、爱琴海、美凯龙、剪刀石头布等,漕宝路、莘庄也有很多大型购物中心,对市中心客人、外区客人、外地客人吸引力不大,而年轻人购物基本是以网购为主,商场人流量较低,整体商业受互联网冲击是非常大的,社区商业支撑不了这么大体量的购物中心。

3、近年来,我区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利用率较低

我区修建经营大量高星级酒店,开房率却保持较低状态,主要原因在于闵行旅游景点较少,客人大部分以商务出差为主。此外,我区新建了很多电影院,光颛桥就有十几家,有些场次整个大的影厅就只有1~2个观众。

综上所述,我区新建大量楼宇,利用率低,经营差,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急需土地的行业和企业很难要到,建好的又是效率极差。

二、加快城市更新步伐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原来的规划和楼宇有些已不大适应现在和未来的需求,建议启动城市更新,提几点建议:

1、停止新上楼宇,特别是停批由工业转变为楼宇的项目。区楼宇存量很大,再新上楼宇意义不大,一些无规划,无配套的楼宇,将来的出路是堪忧的。

2、对于已审批还未开工的楼宇,缓建成改变功能的楼宇。

3、对于已经建好的楼宇,启动城市更新项目。

i)对于核心区的楼宇,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商务办公楼宇分布,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在政策上,税收上给予优惠,在配套上给予保障,尽量降低空置率。特别是虹桥商务区和进博会溢出效应结合起来,打造出一些以进口货物和服务配套的楼宇。

ii)对于非核心区的楼宇,尽量改变一些功能,比如,适当把一些写字楼或快要倒闭的购物中心改成白领公寓。

三、以实体和新兴经济为主,打造独特区域定位

以城聚产、以产兴城,新产业、新经济与城市的良性互动将会推动整个区域的不断提升,赋予楼宇一定功能,与产业相结合,产业发展持续勃兴,随之而来的则是人气和财气的大量聚集。

坚持以实体经济和新经济为导向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与低效用地企业、僵死企业的对接、约谈,创建智能化楼宇。我区各大开发区在大力发展一些先进制造业、生物制药、物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的基础上,和楼宇经济结合起来。例如,生物制药主要是研发为主,那就配套一些适合研发的功能;物联网、人工智能的员工是以年轻人为主,那楼宇的功能要适合年轻人的胃口等等。

靠建一些楼宇就发展经济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整个世界经济在转型,中国经济也在转型。闵行区一定要跟上整个世界和中国的经济转型步伐,以实体和新兴经济为主,打造独特区域定位。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我区唯有在产业政策及政府软环境上下大工夫,才能在今后的发展上存自身的一席之地,祝愿闵行的明天更美好!

13.关于率先在闵行区推进居室适老化改造服务市场化发展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105 提案人:方加亮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作为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截至2017年底,上海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483.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3.2%;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80.58万人,占5.5%。预测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突破500万人。

闵行则是上海迈入老龄化的一个缩影:截至2017年底,闵行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33.22万,占户籍人口的29.9%,其中8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5.4万,还有近4万名居住在我区的本市其他区户籍老年人。

为了应对老龄化,上海已经形成了“9073”养老格局。这也意味着,90%的老年人还是要居家养老。但一个不容忽略的现实是,在上海还有着大量的老旧住房,这些住房内又以老人居住居多,这些居住场所如何变成更适合老人生活的居所,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般,我们称它为适老化改造。

适老化改造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公共设施、社区环境、居室环境。就闵行区而言,公共设施、社区环境的建设与打造一直在升级之中,应该说,对于闵行这样一个成熟区域来说,这些外部公共区域的环境营造、设施提供应该比较完善。医院、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邻里汇……等等,加上美丽小区的打造,闵行市民的生活环境正在变得越来越完善,当然在一些老龄程度较高的社区,还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适老化的改造,给老年人提供一个更舒适的生活环境。

不过深入到居室内部,一些问题变有所显现。虽然目前适老化改造在各区有所听闻,但据我了解,还是以生活条件比较贫困、低保户老人家庭等涉及比较多,而且这些改造通常都是采用政府埋单的形式,因此从整个老龄人口来说,惠及面还是比较狭窄。

如何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的市场化发展,满足更多老年人家庭的需求,成为了迈入老龄化时代后的新课题。

应该说,家庭居室适老化改造的需求客观存在,但市场活力尚未被激发。这也不难理解:老年人作为收入较低人群,对于这样的投入会产生一定的顾虑:投进去多少钱才能改造得真正方便生活?自己能力、精力有限,如果子女无暇顾及的话,适老化的改造谁来负责监督?……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得适老化的改造需求客观存在,但市场活力尚未被激发。

从供给方来说,适老化的改造虽然可以进行模板复制,但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老年人来说,存在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老年人家庭是否负担得起相关费用?适老化的改造不是大工程、却是局部的精细化改造,这样的市场在没有达到一定量之前,又是否能为企业带来利润?

对策与建议:

综上所述,无论是需求还是供给,对此“热情”并不高涨。但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创造一个安心适宜的养老环境,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此外,适老化改造也不是一次性工程,随着居住者身体情况的不断变化,需要进行再改造。因此有必要形成一套政府支持、市场参与的长期性、系统性政策。

因此,建议闵行区先行先试,率先推进居室适老化改造服务市场化发展。

一、制定区域性的适老化改造政策,引领行业发展

针对不同住宅的实际情况,结合老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和健康状况,列出菜单。比如改造项目、功能要求、质量要求、价格多少……这种普遍性的适老化改造项目要追求“价廉物美”,追求普适性,以满足大部分老年人的实际生活需求为准。对于特困对象,可以政府购买服务来进行解决。这样一来,无论是市场化还是非市场化,都可以交给市场去解决,政府只要对市场进行有效引导与监管就可以。

对于诸如安装扶手、解决室内地坪落差等常规项目,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吸引更多身体健康、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人参与。而对于护理床等老年医疗辅具,可以考虑采用共享的模式来进行租赁使用(比如闵行正在推进建设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平台就是很好的载体)。毕竟这些属于非常规项目,运营模式也有现成模板可以拷贝。比如现在的爬楼机服务,就是公司运营,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既惠及了一些悬空老人与残疾人,又减少了这方面的政府财政支出。

二、搭建好服务平台,让需求方与供给方有效对接

智慧养老是各个区正在大力推进的民生实事工程,闵行区也坚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结合大数据、AI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等,研发面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物联网“1+9+N”服务体系,由此,完全可以将适老化的改造增加到平台上,为需求方与供给方精准对接搭建好平台。

甚至可以将平台建设成为直接下单、派单的平台,比如通过用户注册-浏览项目清单-选择改造内容-上门评估需求-确认施工方案,整个过程处于平台的监管之内,也可形成企业口碑度,方便其他老年人家庭进行比对与选择。

这样一来,政府不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在具体事务上进行投入,只需要在资质准入把好关、事后反馈上形成意见反馈,却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形成实践经验,时机成熟后可谋求市级支持

上海目前对于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长护险等推出也为不少老年人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闵行区可以通过先行先试形成一定的经验,通过区相关条线部门寻求市级部门的支持,比如是否有可能将适老性的改造费用也纳入到市级财政的考量中去。这样一来,为市相关条线部门谋求下一步养老事业的规划与发展,提供闵行智慧与解决方案。

14.关于进一步规范闵行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提案编号:0604106 提案人:余嬿

主办单位:区发改委

近年来,国家及上海市分别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上海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意见,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投资建设和经营光伏发电项目。

经过前期初步排摸,光伏发电这个新生事物,在闵行区乃至全市目前已从企业用户飞快地发展到个人用户,由于缺乏详细的法律法规约束,光伏发电设施在安全上和必要性上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造成与环境不协调、安全性较差、借机私搭乱建的情况。个人使用光伏发电设施引发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物业公共利益相邻权的信访投诉矛盾也呈上升趋势。信访投诉主要集中在安装设施的审批标准不明晰、侵占物业共用部位、违法搭建等内容。

1、明确光伏发电设施设备技术规范标准。由于光伏发电设施一般安装在屋顶,其已具备户外设施的属性,故除电力安全标准、通过安装单位确定安全性外,还需制定具体技术规范标准,如高度、大小、支架大小、支架材料、支架强度等参数,建议参考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立标准,以保证安装后整体牢固,避免台风等恶劣气候造成危险情形。

2、完善前期项目申请要件规范备案内容。在住宅小区内,涉及物业共有部分改建需经全体业主或部分共有部分业主投票表决,一般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个人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存在搭建在物业共有部分的情况,故仅凭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并不能证明申请人具备安装条件。故在住宅小区内,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光伏发电项目时,需提交业主投票表决决议,如属于申请人专有面积的,则需提交产证图纸加以核对;或由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核定,出具证明。此项可作为小区自治内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同时建议备案内容更透明化,将安全、规格、用途等统一备案。

3、将光伏发电设施设备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明确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建议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光伏发电设施设备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一旦发现借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如违法用电、违法搭建等,应及时查处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建议针对违法行为、虚报申请材料行为等建立暂停或取消并网机制。

15.关于加快建设上海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107 提案人:九三学社界别

主办单位:上海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问题。市委书记李强也多次强调,上海必须牢牢抓住这一轮人工智能发展的新机遇,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和产业发展。以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打造上海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必将助推闵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

为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上海高地,上海确定了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马桥、张江、徐汇滨江、临港新片区被列为4+X融合创新主载体。2019年4月市政府正式批复了《推进上海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创新试验区面积约15.7平方公里,分为应用实践区和产业发展区两部分。其中应用实践区规划面积4.9平方公里,搭建丰富的人工智能应用体验场景;产业发展区规划面积10.8平方公里,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区。

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有待加强

作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技术主导权的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聚地,创新试验区开发将持续10年以上。目前,闵行区成立了马桥人工智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桥镇和区经委相关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无论从团队规模、工作权限、资源掌握及人员配置等方面来看尚不能满足创新试验区的开发要求。

2、产业集聚有待突破

按建设方案总体思路,创新试验区重点发展智能运载系统、智能机器人、智能感知系统、智能新硬件系统等“四智”产业。目前,除了“达闼机器人”落户外尚无其他标杆项目,而工业机器人四大企业中有3家已落户其他地区。如何在高端技术引进和产业集聚中抢占先机,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大问题。

3、融资渠道有待拓展

作为上海四大人工智能开发区域之一,创新试验区将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在医疗、教育、城市管理、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应用。以人工智能应用为目标的基础交通、城市管理、教育、医疗和公共产品配套投入巨大。目前,许多项目的融资渠道还不明确,资金缺口很大。

推进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建议

1、创新开发机制

建议以政府指导、市场配置、企业主导、利益共享的方式建立开发机制;以开放式股权结构联合人工智能平台型机构、金融企业、园区开发龙头、区域国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成上海马桥人工智能试验区开发公司,明确试验区开发启动主体。区府牵头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举全区之力打造投融资平台,保障试验区的公共产品配套和项目开发进度。

2、优化发展规划

加快启动应用综合实践区的控规修编,项目开发应着眼区域的可持续性发展,避免过去低效的发展模式。创新试验区所处位置虽有乡村保留地,但事实上已初步实现城市化。当前,传统的大型制造业和重资产模式已不适应区域发展要求,建议进一步优化创新试验区的发展规划,明确定义容积率下限以及未来5年后的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

3、集聚特色产业

建议重点发展智能硬件、智能软件、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器和智能芯片等领域,以此作为试验区发展方向和特色产业,通过引入上述领域的核心器件制造业,同时适当发展应用集成企业,为上海地区的制造业智能化提供集成方案。

4、加大政策扶持

建议闵行区围绕试验区的发展创设人才和科研机构扶持专项基金,出台聚焦人工智能产业扶持政策。引入人工智能算法、算力和数据三要素中的至少一到两家国内外顶级科研机构入驻,积极对接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人工智能学科及实验室,引入技术,建立标准,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5、加强基础配套

历史上马桥是闵行西南部的农村地区,与其他街镇相比配套设施稍显不足,合理规划马桥地区的公共交通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特别是与市区连接的轨道交通建设尤为重要。此外,马桥大居建设应与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形成完整的产城融合配套,改善区域品质。主打“马桥文化”品牌,引入大型文化设施,推广并提高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的知名度。

16.关于大力推进我区智慧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141 提案人:徐极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闵行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加剧,至2018年底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34.9万,占户籍人口113.7万的30.69%,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高龄化,空巢化特征,养老已成涉及广大群众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2019年,闵行被纳入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区,养老工作面临了更严峻的考验,更高的要求。国家和上海市“十三五”规划确定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即90%老人居家养老、6%在社区养老、4%入住养老机构养老的方式,实现养老服务的创新升级。日前,区政府发布了《闵行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满足我区绝大多数需要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社会认可度,全面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和现实意义。

最近媒体公布了全国最适合养老的18座城市,其中名列前茅的分别是上海、成都和厦门。而位居第一、令人意外的却是“家”。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老窝”,目前中国还是以居家养老为主。很多老人对自己居住多年的家有感情,舍不得住在附近的老朋友,因此不愿意离开自己原先居住的环境。全国最适合养老的城市中,第一名竟然是自己的家,也是情理之中。居家养老并不是要把养老负担全部推卸给家庭和子女,“居家”更多强调的是养老环境,而非责任归属。在实际推行中,居家养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智慧居家养老”模式由此应运而生。所谓“智慧养老”,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老人安全、生活和参与社会的需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巨大作用,没有床位的数量限制,可以容纳更多的老年人,为日益加重的老龄化社会,提供了一条出路。

一、“智慧居家养老”的概念

“智慧居家养老”是“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升级版,打破了原有的现实社区范围,以区为单位由互联网构建了一个更为庞大的“虚拟社区”,通过智慧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的服务体系,为老年人进行服务。“智慧居家养老”没有一张床位,却能承载上万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受到了欢迎。在某省市,一家虚拟养老院初期注册的老人就有10万,几乎占了整个主城区60岁以上老人的一半之多。“智慧居家养老”是由政府建立的一个信息服务平台,当老年人有服务需要时,拨一个电话给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就会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派遣服务员工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政府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智慧居家养老”实现了居家专业化养老。

二、“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和优点

(一)“智慧居家养老”的服务清单

1.家政服务类:房屋清洁、做饭、洗衣服、晒被子、擦玻璃、除毛除味、中医康复师入户、上门理发、洗澡等;2.维修服务类:家电维修、管道疏通、暖气清洁、地热清洗等;3.代购服务类:代购粮油米面、蔬果生鲜;4.代缴生活费:代缴水电费、话费、网费;5.咨询服务类:生活常识咨询、健康咨询、心理咨询、医疗咨询、旅游咨询、交通线路咨询等;6.餐饮配餐类:营养配餐、上门送餐等;7.辅助器具类:轮椅、电动代步车、按摩椅。

(二)不需提供床位,只提供服务

“智慧居家养老”没有一张床位,而是通过电话、网络等信息管理系统,在接收到居家老人发送的需求指令后,由加盟合作的养老服务企业和人员赶到现场,为老人提供洗衣、做饭、修理水电、陪同就医、文化娱乐等多项具体服务。

(三)大数据让服务更智能

“智慧居家养老”采集老人的信息,将分散居住的老年人纳入虚拟的养老院。数据库带给老人最大的便利是,可以在老人身处不同情况,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不同服务。“智慧居家养老”最基础的一个应用是它可以用于保障老人的安全。数字智能化为老人居家养老带来便利,可24小时监测老人身体状况。只要打开手机“智能居家养老”APP或电脑,屏幕上立刻出现老人的现状,就算家人远在千里,也像伴在老人身边。居家养老线上服务要打造的就是“老人离不开的生活服务平台”。

(四)打个电话就有人上门服务

虽然服务的载体是智能化、信息化,但是老人使用的方式却是传统的,比如最熟悉和常用的是打电话。“智慧居家养老”设立一个电话服务专线。届时,如果老人需要服务,只需拨打电话,在支付相应的费用后,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上门服务。在此期间,“智慧居家养老”的指挥平台还会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发时间、到达时间和工作用时,并在服务完成后与老人通话,做满意度调查。

三、推行“智慧居家养老”的几点建议

“智慧居家养老”能够把我们已有的服务资源和老年人的个性化的需求更好地对接在一起,它是一个省时、省力、省钱的解决方案。“智慧居家养老”提供的上门服务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有人搭把手,帮忙干一些重活累活,生活一下子轻松愉快了很多。所以这是智慧养老的生命力所在,它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使相关的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要。“智慧居家养老”要普及推广,还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一)加大支持力度。

在区级层面建立为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在街镇层面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应用平台。政府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梯度补贴政策,调动一切可调动的资源,适应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养老服务收费过高,超过老年人承受能力,无法普及;收费过低,企业承受不了,难以为继。区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助老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

“金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帮助老年人要正确地看待和评估专业养老护理服务的价值,正确地看待和评估健康与金钱的关系。

(三)加大监督力度。

服务质量是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发展的生命,也是为老人提供专业服务的根本。因此,加快制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建设刻不容缓。政府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及老人家属等热心养老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队伍,以“第三只眼”对服务质量予以督查,确保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发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补贴力度。

上海目前正在推行长护险制度,这是上海市政府为年满60周岁生活自理困难,生过脑梗、心梗,或其它严重疾病,生活自理有困难(如洗澡、购物、清洁卫生等),高龄独居、生活有困难;记忆、理解、表达有困难等的退休老人切切实实办的一件好事和实事。建议能向年满八十周岁及以上老人延伸。

(五)推广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如安装摄像头或紧急呼叫系统、浴室改造、地面防滑,安装扶手等等,政府可实行补贴制度。“智慧居家养老”工程,通过政府重视、社会参与,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运用和社区硬件设施的加强,使养老服务事业能够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智慧居家养老”可在闵行养老服务产业中发挥巨大作用。

17.建议加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让更多的青年才俊“住在闵行”

提案编号:0604152 提案人:范启波

主办单位:区房管局

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确定为2020年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之一。

我认为目前租赁住房投资到运管有以下特点:1、土地获取成本低,但持续供给难维系;2、运营模式清晰,但投资回报不高;3、现金流稳定,但前期资金成本较大;4、发展潜力无限,但回收期较长的主要矛盾。

为坚持“房住不炒”,优化“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人口结构变化和城市发展需求。着力解决新市民、年轻群体及高素质高学历人才不同的住房需求。

一、尝试不动产转性,为租赁住房找增量

2019年闵行区共出让租赁住房用地XXX块,重点布局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产业集聚、交通便利、生活配套齐全。但新增土地供给会受到前期投入成本高、成效慢,且后期持续供给有限等因素影响。

在新增租赁住房用地供给的同时,建议积极引导区内存量商业、工业用地转性,在政策上给与保障。通过留、改并举的方式积极发展租赁住宅,退低引高,使之成为租赁住宅房源的重要补充。

二、加强区校联动,为区、为城留人才

据行业分析,长租公寓租客年轻、高学历特征显著,超八成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30岁以下居多(如下图),这一群体正是城市发展竞争最激烈的资源之一。

特别是在交大、华师大2所世界一流大学坐落的闵行,每年有大量的莘莘学子走出校门,踏入社会。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上海大学生求职图鉴显示,大学毕业生的留沪工作意愿高涨, 79%选择留沪工作。

建议通过区校联动,把租赁房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定向提供给愿意留在上海的年轻才子,不仅能切实的帮助他们,更是“为区留才”,“为城留才”。

三、配置不同户型,让居住选择更多样

每个年龄层,每个收入群体都有其不同的需求。刚毕业的年轻学子,价格敏感度较高,需求物美价廉的租住条件;工作多年收入显著提高的人群,其身份已转变为改善型租客;而作为人才引进的专家及高收入群体或希望得到更舒适的租住体验。

因此建议在规划、建造和改建时,以提供一室小户型为主,适当配备二、三、四室的中大户型,满足不同客群的不同需求。虽然小户型租金收益较大户型更稳健,但对于这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事业,不能简单地以租金高低,评判他对这座城市的贡献。

四、聚焦减负降税,让政策配套更有效

租赁住宅其本身特性决定了其功能型的定位,因此投资主体,很难在长期运营的过程中,获取高额回报和土地增值,反之却要承担较高的资金成本。

建议通过土地本身的长租模式,有效降低前期过大的投、融资成本。另外,在财政端,继续减税降费,不仅是为运营企业减负,更是为末端消费减负。

租赁住房建设功能清晰、影响深远。希望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引领下,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抚育下,让更多的青年才俊“住在闵行”。

18.关于进一步深度发掘地区红色文化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167 提案人:吴玉林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

红色文化是革命战争年代,由中国共产党人、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共同创造并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

为追寻红色记忆、弘扬红色精神,近年来闵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党史办、区档案局(馆)等单位和部门对本地的红色文化资源挖掘宣传做了大量深入和有效的工作。比如推出“市民修身行动”“人文旅游红色线路”,编辑相关红色文化书刊,把红色文化纳入其间,对坚定文化自信、道路自信,熔铸理想信念之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闵行区内虽然存在一定数量的红色文化遗存,其中一些点位已经得到很好的发掘和保护,然而,仍有相当一部分点位却因为各种原因,消失在历史尘埃中,还有的也只仅限于街镇内部等小范围知悉,展现方式和影响力还远远不够。

闵行区红色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红色文化点位树立不足

在区内,现有漕宝路七号桥碉堡、华漕抗战纪念馆等一系列红色文化点位已经得到有效发掘和保护,但仍有许多地下党员、抗日战士曾经活动过、战斗过、具有纪念意义的点位一方面因为城市化建设急剧推进而消失,另一方面也因重视不足、发掘不够而影响甚微。如当年闵行地下党员活动的地方、抗日将士血染沙场之地、浦江地区浦东游击队临时驻地、黄浦江游击队交通线等。这些点位作为红色文化遗存,具有红色文化教育与传承潜力,亟待进一步重视与树立。

(二)红色文化展现形式不足

目前红色文化的展现形式相对单一,大部分仅以展览形式呈现,重形式、轻内容的单一形式易使受众对于红色文化的精神内核的理解浮于表面,从而导致红色文化传承深度不足。建议对红色文化展现形式予以创新,加强对红色文化精神内核的展现,进而做到有效发扬和传承。

(三)红色文化宣传力度不足

区内有许多关于各个时期红色文化具有纪念意义的人物和点位,但其中相当一部分仍仅限于街镇内部知悉。在各街镇的党建服务中心能够查阅到相应的文献和各类材料,但这些材料尚未得到大力的宣传,对整个闵行区而言,影响范围不足,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因此建议:

红色文化是书写中国人爱国、艰苦奋斗的文化,在新时代更要深刻认识红色文化传承的必要性。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闵行身处上海这个中国红色基因的发源地,要为迎接建党百年做好相应准备。为进一步弘扬红色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应当大力推进区内的红色文化资源整合、深入挖掘红色文化点位,对现有的薄弱环节进行补足。

首先,各个街镇或多或少有着宝贵的红色文化资源,我们要区层面从根本上加以重视,抢救性地挖掘、梳理和研究;

其次,区镇(街道)联手,组织上保障、财政上支持,组织人员化力气、化成本,去发现和树立更多的红色文化点位;

第三,要用多种手段多方面多角度立体地丰富红色文化的展现形式,加强对红色文化的弘扬和传播工作。

不忘初心,就是要把红色文化传承好,这样才能全方位提升红色文化感召力,培育以红色文化精神为核心的先进文化,提升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与自信。

19.关于加强产学研加速转化平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领域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集聚闵行的提案

提案编号:0604171 提案人:商一骅

主办单位:区科委

一、背景与现状

从全球角度来看,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数据显示,全球研制中的生物技术药物超过2200种,其中1700余种进入临床试验。一批世界级的生物医药企业正在崛起,根据Pharm Exec(美国制药经理人杂志)公布的2019年全球生物制药企业Top 50榜单,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今年有2家中国企业首次上榜,分别是中国生物制药和恒瑞医药,分别名列榜单第42位和47位,为这份榜单增添了一抹亮丽的中国红。

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正呈爆发式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6%。生物医药产业已逐渐呈现集聚发展态势。截至目前,我国共批准成立了168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生物医药类(含医疗器械类)产业园区有67个,形成了包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和东北地区在内的产业集聚区。其中,长三角地区凭借其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独特的人才优势引领国内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方向。

从区域层面来看,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上海市及闵行区的主导产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包括《关于促进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闵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亚太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端产品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外包与服务中心和具有配置全球资源能力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从科技发展进程来看,基因和细胞治疗领域即将迎来一波颠覆性的技术突破,彻底改变人类传统的疾病治疗方法和模式。干细胞作为一项高新科技,近20年来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给人类的健康以及医学事业带来了跨时代的变革。它推动着医疗、预防医学、保健等行业发生了颠覆性的革命,为人类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了福音。未来五到十年,谁能抓住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技术的突破带来的红利,谁就能率先拿到发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的金钥匙之一。

二、问题与不足

1、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资金来源和激励机制不足。国际上研究开发、中试、成果的商品化的经费投入一般比例是1:10:100,而我国的投入比例仅为1:1.1:1.5,导致多数生物医药技术成果都停留于实验室。由于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及激励机制的模糊与缺失,导致专业人才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愿意和动力不足。同时,研究队伍中科研力量分散,单打独斗现象严重,缺少整合与协同。

2、生物医药企业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对市场的判断能力薄弱。国内生物医药企业吸收和复制外来技术的能力弱,吸收技术后的二次创新不足,无法有效超越所引进的技术。客观上来说,国外合作的企业更愿意直接转移其最新的技术成果,但核心技术被严格控制在海外母公司内部。此外,研发外包(CRO)、生产外包(CMO)、定制研发生产外包(CDMO)、销售外包(CSO)、管理外包(SMO)及其他外包服务在国外市场已经成熟,而国内仍处在起步阶段。

3、科技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要素整合协同能力不强,风险承担机制不明确。医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交流,创新要素联系不够,影响创新网络在专利、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层面的绩效水平。生物医药技术成果严重脱离市场需求,导致研究开发的项目成果不被市场所接纳。

三、意见与建议

明确战略定位、加强顶层设计、突出政策引导,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区科委、区投资促进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在闵行区致力打造一个集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技术产业转化、药物注册申报、工业化生产、合规性审计等核心技术和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生物医药技术产业化加速转化平台。同时,由区投促中心牵头,紧紧围绕产业功能定位,结合“大招商”工作,加大对平台的宣传与推介力度。

在生物医疗资源层面,平台能够整合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著名院校,以及上海恒瑞、信达生物、上海天伟、荣盛生物等尖端生物医药技术型企业入驻,形成产、学、研、销一体化的闭环式医疗集群,可以为生物医疗企业提供市场营销、人才及技术输出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还能吸引一批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企业进入平台,为技术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

在金融资本层面,平台能够整合众多产业引导基金、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入驻到平台,对于加入到平台的企业而言,则可以享受“资源+资本双抱团”的平台效应,大大缓解进入生物医疗领域的资金链压力,提高资本驱动力。

在促进创新层面,平台通过项目双向推介机制,帮助优秀的科研团队和好项目寻找潜在买家。企业在研发时寻求与外界专业知识的沟通交流,尤其在创新过程极具挑战的时候,平台就可以汇集医疗技术及相关领域的创意思想,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通过项目展示和项目评审,可以在创新企业之间创造竞争,新的想法更容易冒出来,并促使企业适应持续改进的方法,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业绩能力。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完善专业的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加速转化平台,不仅能够吸引生物医药领域优质企业、高成长企业和潜力企业落户闵行,还能够将该领域内的各类高端人才,以及其他优质资源要素汇聚于此,以更实的举措抓住生物医药产业新一轮大发展的契机,推动闵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构筑区域竞争的新优势。

20.关于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建议

提案编号:0604178 提案人:陶兴炜

主办单位:区应急局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民抗疫、共克时艰。回顾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历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出发,我委从“深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紧补齐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短板”思考角度出发,对推进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行了思考,以期提升本区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事件中体现出来的社会治理短板和问题

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充分展现我国党建引领、举国体制优越性的同时,也反映出许多社会治理的短板和不足。综合来说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指挥的统筹协调能力仍有欠缺

在紧急事件发生后,应对处置力量尚处于磨合阶段,隶属关系、条块关系、前后道工序关系等亟待快速理顺、再造,而传统的行政架构及办事流程,在瞬息万变的形势变化面前显得滞后拖沓。一是应急指挥系统的顶层设计不够明确。突发事件处置中,需要一个强势部门来运行与各部门的工作协商、权力让渡、相互补台的平衡机制。但是在疫情发生后,很多地方按照原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成立了以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的防疫指挥部,使原本应该应急办依托政府架构形成的横向协调能力和角色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卫健委、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急联动中心等部门之间对于本次疫情防控处置的权责不明确、职能重叠交错,对发展如此迅速的突发时间,显得“手忙脚乱”。二是本位主义思想仍然较重。此次危机处置中,在某些场合让位于了各自为政、分散行动,各级部门、各类机构在免责意识支配下,选择刚性手段、过度矫正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三是复杂情况下的决策能力仍需加强。在瞬息万变的疫情面前,在不同利益诉求群体(本地、外地、国外流入;防疫优先和复工复产等)的碰擦面前,决策者临场应变和果敢决策勇气和能力均略显不足。尤其体现在,“防疫”与“经济”的博弈,对“沪漂”和“复工”等问题的处置上。

(二)信息的收集利用能力仍然不强

回顾事件,以原湖北省党政班子为代表地方政府对疫情发展信息掌握不充分,导致预判不足、反应迟钝。而我区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流转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内部信息流转效率不高。部门信息壁垒还是客观存在,纵向条线上报比较及时、横向共享共担机制运转生效则较慢。比较明显的例子有:来沪人员进入上海市都进行了健康云申报,但是这项数据居村却无法掌握,进入社区必须二次重复申报;入境航班、人员信息等也都无法提前获取。二是信息发布不够权威有效。在疫情中,由于统计口径、专业领域范畴、事件发生发展等因素,造成政府信息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加上意识形态斗争因素,更易形成“塔西陀效应”,造成谣言滋生。而从张文宏主任成为“网红”的事件来看,简单直白、专业且有底气的信息发布成为当下群众最易接受的形式载体。

(三)应对防范的基础仍显薄弱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承平日久难免心生懈怠,全民防灾、减灾、抗灾意识趋于薄弱,人财物的投入与应急需求不相匹配。一是群众救援、防护知识缺乏。2003年Sars爆发后,全国的公共预防应急体系开始建立,16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应急救援、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方面仍显有进步。2003年群众哄抢板蓝根,2019年群众哄抢双黄连,伪科学还是大行其道,受众甚广。二是应急物资的储备不足,周转能力不强。全国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防控机制后,几乎是一时之间各种防护物资先后出现紧缺。我区也曾短暂发生过,隔离点工作人员只能使用普通医用口罩(非N95),没有隔离衣、护目镜等防护物资。三是信息技术助力应急处置工作急需加强。本次疫情应对工作中,各部门的参与都处于一个相对独立的纵向联系组织结构中,部门间信息横向传递手段匮乏,信息交流不畅、信息不对称,影响部门对事件发展变化的判断,决策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只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手段未能处置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四是负责突发事件的专家库建设还需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往往涉及多主体、多学科、多领域,专家库作为辅助政府决策的外脑意义重大。我区目前在负责突发事件的专家库建设方面,还存在专家结构、数量、类型等多方面的局限。同时,由于突发社会事件的复杂性和综合性,从我委的角度看,也应建立相应的、广义范畴的“智库”,要突破以往顾问局限在政法专家的思维定势,对于文教卫宣等各行业专家也要博引旁证、兼听则明。

二、意见建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出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苦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确认。从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结合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不足,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如下:

(一)建立协同高效的指挥作战体系

一是强化指挥协调能力。本市正在推进以数据治理、数据赋能为基础的,跨部门、跨层级的“一网统管”城运中心。我区应当充分考虑区级城运中心的功能定位、指挥权限,同时加大信息技术支撑,将区城运中心打造成为城市安全运行的决策中枢、智慧大脑,使之能成为具有跨部门、有权威的政府协调机构,使其具备较为集中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受区委区政府委托,承担起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工作的职责。二是打造数据应用能力。疫情中,我们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危机的处理能力,大数据的挖掘利用能力,包括官关键时刻的决策应变能力,都有很多不适应的方面。我们务必要抓住一网统管的时代契机,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打通数据壁垒,另一方面注重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运用,不断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三是强化信息发布能力。在数据共享、全面掌握的基础上,改变以往“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态度、续报措施”,调整为符合群众碎片化阅读习惯的“快报事实措施、慎报原因、让群众自行感知态度”的信息发布模式,赋予城运中心政府信息发言人的职能,进一步提升舆论主导权。

(二)建立相对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

疫情中,我们的防疫“人财物”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紧缺,如何在有限的财力保障条件下,最大程度的满足需求,考验着政府的智慧。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快区级、街镇级和社会三个层面的应急队伍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区级10支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指导街镇(工业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完善队伍日常管理、指挥调度、响应时限等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强与区内的大学、企业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区专家库的专家质量、丰富专家类型。二是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应急物资储备的保障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落实安排,区级承担资金在区财政每年预留的“公共安全领域监管资金”中列支,用于应对全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同时,要建设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的原则,保障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和时效性。三是开展政企合作。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中可以与阿里、菜鸟、京东等公司的合作,引入其成熟的仓储物流系统,借用其完善的全球供应链,提升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和战时流转效率。此外,更多地与应急物资相关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紧急征用。

(三)推动应急管理社会共治、专兼协同、联防联控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应急管理”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在其中多处得到体现,应急管理既是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又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安全“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人们通常所讲的社会治理是常态的社会治理,更多是指正常状态下怎么管理,应急管理则是强调非正常状态下的社会治理,是指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如何进行应急处置。一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有效的社会治理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制度保障,这是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理顺党委、政府、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才能切实推进应急管理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二是发挥网格化精细管理作用。压实各地区属地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部门管理职责,实施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加强监督巡察,给予保障支持。三是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由政府管控转为多元共治,让企业、非政府机构、各种团体组织、人民群众等都参与进来,培育应急管理领域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应急管理“人人有责”的社会公众认知,构建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治理架构。四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本次疫情防范过程中,通过强有力的动员,各级基层党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巡查员、社区医务工作者、物业保安人员、党员和志愿者积极投入到卫生保障、宣传保障、物资保障、心理干预和治安保障等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力援助抗击疫情,对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更要把应急管理融入到城市运行“一张网”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整合机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完善预警监测、信息流转、隐患排查、联防联控等工作。

(四)建立系统科学的社会认知体系

所有严重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都是有预兆的,即使爆发了,如能在初期采取有力措施,也是可以将损失控制在有限范围的,我们以为的“黑天鹅”实质上往往是“灰犀牛”。如何尽可能实现“治未病、治初病”,还是要在早期的预防预判和提升全民防范知识上下功夫。一是编制简明易懂的防范宣传材料。应当从网红医生张文宏主任的现象中吸取经验,改变以往教条化的宣传方式。我们应该分政府和群众两个群体来重新制定宣传材料,面对政府的以简洁的文字,最好是流程图的形式来表达;面对群众的风趣幽默,以图片、短视频等碎片化形式来宣传。二是狠抓学校教育。日本在本次疫情中,虽然政府反映迟缓,采取的措施也很佛系,但是疫情却始终可控,这得益于日本从娃娃抓起的基础教育体系。我们也应当抓紧在学校教育中增加相关教学和防护演练内容,不断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司法作用发挥。司法部门在此次疫情防控中,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方面表现突出,但是在保障民生和经济方面的作用发挥尚显不足。对此一方面,我们应通过培训加强各级政府、各单位在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时的法治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另一方面,针对事件中涉及的大量民事、经济问题,研究并形成相关应对举措。

制作:西区文化

原标题:《附件1: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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