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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阿勒泰市检察:十年漫漫维权路,一朝申请解困境
“感谢检察官想方设法解决了我的困难......”
2020年12月30日,帕某某将一面“法律卫士、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
原来,2009年6月,帕某某的丈夫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与耿某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重伤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耿某某接到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通知后,以为支付完5000元医疗费用就与自己无关,便返回河南老家。
突如其来的灾祸给帕某某造成极大的困境,出于无奈2011年10月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因提供材料不符合立案标准,未成功立案。后来又因委托律师退休,案件便无人接手搁置下来。
此后近十年时间,当事人帕某某一家虽未放弃维权索赔,但因追诉途径不正确,长期未得以解决。
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在掌握此案件线索后,走访帕某某发现其视力(盲)一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女儿还在上学。帕某某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丈夫车祸去世后家中无经济收入来源,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靠着五保户补贴维持生计。
承办检察官对这起与脱贫攻坚工作密切相关的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多次走访调查,收集大量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证据,最终发现耿某某当年驾驶的车辆在乌鲁木齐人保财产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
找准突破口后,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随协调联系与律师事务所、市人民法院联合联动,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并登记立案。
开庭审理期间,承办检察官全程跟进保障帕某某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庭审调解,最终达成耿某某当庭支付赔偿款20000元,保险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前支付保险赔偿款110000元的调解协议。
至此,这起跨时十年的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是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积极探索,充分彰显了司法公平正义。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积极履行支持起诉职责,努力破解各类难题,支持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保驾护航。”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曹景表示。
来源 | 阿勒泰市检察 阿勒泰检察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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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基层动态】阿勒泰市检察:十年漫漫维权路,一朝申请解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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