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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东港发布重要公告!岚山发布紧急通知!

2021-01-12 0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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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东港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的公告

关于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的公告

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从严落实举办聚集性活动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是举办聚集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 各单位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严格限制集体走访和入户活动的次数和人员数量,简化走访慰问形式。

3.社区村居活动中心、企业、民宿、餐馆、超市以及养老院、幼儿园、学校、农贸市场和宗教等公共场所,坚持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加强重点人员、区域环境监测,严禁人员扎堆聚集。

4.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批大型文体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在慎重评估的基础上从严审批。

5.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提倡文明治丧、祭祀,引导市民尽量不摆席、少串门、少走动。

生命和健康高于一切,请广大市民和各单位理解支持并配合防疫工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和关键时期,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东港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1月11日

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哨点”作用

加强发热患者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一级医院和药店既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哨点”,也是疫情防控基层网底的薄弱环节。为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级医院和药店的“哨点”作用,有效落实“四早”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发热患者诊治规定

1.上述各类机构要落实好预检分诊,所有就诊患者必须严格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测量点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入口处或入口外。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门诊部、诊所及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3.以上不能接诊发热患者的机构,对预检分诊中发现的发热患者,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引导患者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临近发热门诊就诊,并2小时内进行追踪管理。

4.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设计疫情防控明白纸,下发至乡镇街道及区市场监管局并进行印发,组织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发放至村(居)和药店,并在显要位置张贴,告知本地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联系方式,提醒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严格执行药店体温测量和登记报告制度

5.药店要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可能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

6.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及用药人员全部进行实名登记。

7.药店要在每天11:00和17:00汇总以上登记信息,报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报后1小时内将信息通报所在村(社区)进行追踪和排查。村(社区)要纳入随访管理并上报8小时内报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区市场监管部门每日下午16时汇总登记、追踪和排查结果,并报区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人:徐瑶,联系电话:2618538,邮箱:lszdb@rz.shandong.cn。

三、规范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工作流程

8.设置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独立的隔离留观室。未设置的要立即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发热哨点诊室运行。

9.对预检分诊中发现的发热患者,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诊患者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格做好发热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

10.发热患者进入发热哨点诊室后,再次进行体温检查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包括旅居史和外来人员接触史。发热患者一律进行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对不具备核酸检测条件的基层机构,及时将标本送到当地有资质或指定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

11.发热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到隔离留观室按照“一人一室”原则进行隔离留观,不得擅自离开。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患者方可进入其它诊疗场所。

12.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阳性的,应立即上报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联系120急教中心,使用教护车转诊至区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患者转运后,须对隔离留观室进行彻底消毒。

13.隔离留观室人员已满情况下,由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询间并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引导患者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临近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追踪管理。

四、做好发热患者追踪管理

14.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在预检分诊处登记并引导至临近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患者,要根据登记的信息,2小时内与患者进行沟通联系,确认患者是否到发热门诊就诊,对未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要将其信息通报至村(居)委会进行追踪。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

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院感防控相关规章、标准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强全员培训,完善防控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本机构职工排查和外出管理,规范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相关工作人员防护,防范疾病传播。

16.加强区域资源统筹,发挥好上级医院和区级院感质控中心作用,对基层机构实行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技术指导和帮扶责任。

17.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人员例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8.认真对辖区内具有“哨点”作用的机构进行梳理登记,准确掌握布局,纳入管理网格,并建立区级领导分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分包村(居)、村(居)干部分包到机构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乡镇(街道)干部分包村(居)、村(居)干部分包到机构的分工明细表(附件五)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11时前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19.区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村(居)委会、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发热患者登记和追踪管理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20.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在资金、物资等方面强化对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和支持,切实补齐短板。对各类基层“哨点”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真正发挥作用,筑牢基层防控网底。

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同时

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还发布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1、发热患者“三要两不要”

要主动到社区(村庄)登记,接受管理。

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等。

要主动向医生说明情况,配合就诊。

不要自行用药,避免贻误治疗。

不要隐瞒病情,据实报告情况。

2、药店防控要求

一、实名登记。药店要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药店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询问药品用途,做好购药人和用药人实名登记。

二、信息上报。每日11:00和17:00汇总以上登记信息,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防控指导。告知用药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远离其他人(至少保持1米距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时保持手卫生等。

3、岚山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医疗机构

来源:东港发布、岚山发布

原标题:《刚刚,东港发布重要公告!岚山发布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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