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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法院:成功调解93件涉农租用合同纠纷

2021-01-12 19: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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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金要回来了,到春耕时就可以种点农作物了,感谢法院体谅我们农民的疾苦。”

近日,在兴业法院的调解下,兴业县龙安镇某村93名村民拿回了他们被拖欠的土地租金,在家门口签完调解笔录的村民,由衷地表达了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之情。

拖欠土地租金

村民把公司告上法庭

2020年,兴业县法院受理了原告甘某芳等诉被告广西兴业某生态种养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兴业县龙安镇某村的93户农户,涉案土地119.63亩。这些农户与被告公司于2010年12月签订了租赁合同书,约定原告将水田出租给被告作为农作物种植生产经营用地,租赁期限为13年,租金每年每亩400元,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租金,并约定如被告不再承租,需将租赁范围内地面的附着物清理干净。

之后,被告公司按约支付了2011年至2016年的土地租金,并预付2023年的租金,但自2017年起,被告公司一直拖欠农户租金,也未对租赁水田的附着物清理干净。既收不到租金,也拿不回土地,村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无奈之下只好向兴业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高效调解

切实保障农户权益

涉案土地面积大、涉及人数较多,如何妥善化解这起纠纷,成了法院面临的难题。

“疫情已经给群众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更要妥善处理好这样的纠纷,力求做到为群众解愁。”立案庭长黎永芳要求诉讼服务团队采用调解的方式,加快案件的办结。

主办法官一边走访被告公司深入了解案件的情况、听取公司的意见,另一边实地查看租用农地的情况,并通过走访在家的农户、电话联系外出务工的农户,了解他们的调解意愿。

在初步了解双方的情况后,案件主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成员前后多次到原告方及被告公司,分时段组织原被告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的解除、土地租金的支付及土地附着物的清除达成了协议,由被告公司支付拖欠农户的土地租金共计143556元,并负责将田地上的附着物清理干净。

便民又普法

村里签订调解笔录

考虑到案件涉及村里5个生产队93户农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后,主办法官决定将调解笔录签订这一环节移到村子里,既方便农户又达到普法的效果。

“这个是你的田亩数还有租金金额,要仔细核对清楚……”调解笔录签订现场,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每一户农户说明调解协议的内容。

听闻法官到村子里来了,大家都纷纷赶来。“大家都相互告知一下,我们在村里等大家来签调解笔录,法院会尽全力处理好这次的纠纷。”法官话音刚落,围观村民自发鼓起了掌,掌声回荡在村子里、回荡在村民们的心坎上。

文字 | 李晓梅、梁艳

图片 | 徐小蕾、何挺

原标题:《兴业法院:成功调解93件涉农租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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