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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个集体12名个人获省交警总队表彰

沧州交警微发布
2021-01-12 18: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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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中国人民警察节系列庆祝活动的有关要求,体现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关心关怀,激发广大公安交通民警辅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省交警总队组织各地开展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活动,从全省交警系统中评选出了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200名。其中,我市3个交警大队被授予“先进大队”称号,3个中队被授予“先进中队”称号,6个民警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6个辅警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3个

先进大队

沧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

沧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辖区是沧州市政治、文化、商业中心。为疏堵保畅,大队及时对9处路口进行改造,率先实行“借道左转”通行方案,通行率提升30%。在辖区新增施划停车泊位2.5万余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大队年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劝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87000多起。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等称号。

沧州市任丘市交警大队

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努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使交警队伍指挥畅通、管理规范、工作高效、群众满意。在路面管控工作中,认真落实路面勤务制度,不断改进勤务措施,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在创新改革工作中,交警大队充分借鉴贵州湄潭经验,紧密结合任丘实际,突出平原特色,积极探索建立了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任丘模式”:立足平原地区农村交通特点,以农村信息系统为平台,以警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以“有人管、有权管、管得了、管得好”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担当,信息共享,社会共治,形成“三项保障、四支力量、五个延伸”的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模式,打通交通管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沧州市沧县交警大队

2020年以来,沧县交警大队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交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以“学精神,控风险,守底线,补短板,严纪律”为总思路,紧紧围绕“一个严防”“两个下降”“三个突出”的总目标,敏锐感知,主动作为,为建设平安沧县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针对沧县国省道路重型货运车辆通行密集、交通拥堵、易发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从今年5月起,沧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创新推行了“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控机制。

3个

先进中队

沧州市吴桥县交警大队

大兴中队

吴桥县大兴检查站位于105国道河北省与山东省德州市交界处,是河北省的南大门也是“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大兴检查站现有民警4人,辅警40人,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防止疫情向全省、全市蔓延,吴桥大兴检查站迅速启动由民警、辅警、医护、防疫等部门人员协同查控的高等级勤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全力开展检查检疫工作。对出入城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查控,确保守好河北省南大门疫情防控关。另外大兴检查站坚持启动24小时勤务模式圆满的完成了各项重大保畅任务,对过往的车辆做到逢车必查,绝不准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

沧州市青县交警大队

马厂中队

青县交警马厂中队地处104国道津冀交界处,是北上进入京津的“咽喉”要道,日车流量高达10000余台次,交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是青县交通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该中队现有民警2名,辅警31名,担负着流河、马厂、农场两镇一场、104国道、津保南线、马大线及青王路等主要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事故预防及交安宣传等工作。马厂中队2000年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三等功”、2005年被县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12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基层中队”、2016年至2020年连续5年被县局评为先进集体。

沧州市盐山县交警大队

黑牛王中队

盐山县黑牛王公巡中队位于河北省与山东交界地带(205国道448KM+330M),是环京、环秦、进出省界的重要卡口,是暑期安保的重要屏障和进入河北的第一道防线,担负着交通管理、治安防控双重任务。自成立以来,中队以过硬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规范的执勤行为,给来往车辆驾驶人、乘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被誉为河北的“南大门”,环京护城河三道防线上的平安卫士。

6个

先进个人

(民警)

沧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王伟

沧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伟,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交警支队二大队班长、中队长、副大队长。先后荣立五次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优秀党员”、 “优秀公务员”、 “先进个人”等称号。王伟同志始终注重加强理论学习,他自觉坚持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刻苦学习和积极实践,他的综合能力有了全面提高,日常工作中做到了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脚踏实地的开展好本部门的工作。

沧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叶圣伯

沧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叶圣伯主要负责外勤、安保和警卫工作。工作上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始终坚守在交管一线,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交通秩序的顺利畅通作为工作目标,在公安交管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自从开始执行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叶圣伯是西客站检查路口负责人,他放弃节假日休息,始终坚守在行动第一线,以身作则,带动队里的其他民警,很好的完成了攻坚任务。

沧州市河间市交警大队教导员

李胜利

沧州市河间市交警大队教导员李胜利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带领全队民辅警坚守岗位、严格执法,努力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评为“交管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荣获河北省人民政府、沧州市人民政府、沧州市公安局嘉奖。他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他加班加点带病坚持工作,始终战斗在第一线,为全市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尽职尽责、殚精竭虑。

沧州市海兴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姜继东

沧州市海兴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姜继东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踏实苦干、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嘉奖,多次荣获省交管系统“优秀人民警察”、全市“最美政法干警”、 “十佳政法干警”、“优秀政协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全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代表县级大队参加公安部、省厅、市局交管部门举办的经验交流会,并做典型发言。他所带领的交警大队也多次在各项考核中名列前茅:连续四年荣获全市交管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公安系统执法质量考评第一名;多次被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评为示范单位、先行大队、先进单位;2020年,被河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沧州市黄骅市交警大队张巨河中队指导员

王跃勇

黄骅市交警大队张巨河中队指导员 王跃勇现任张巨河中队指导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工作在执勤一线。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贡献。为做好辖区减量控大工作,打牢交通事故预防的基础,他深入辖区内的有车单位,对所有的机动车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各个单位的车辆拥有数,驾驶员情况,施工车辆出车频率等等,以做到心中有数,交通事故排查范围涵盖辖区全部国省和县乡道路,对南排河海鲜市场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成效。

沧州市孟村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沈恩亮

沧州市孟村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沈恩亮,自1994年参加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便以党和人民的忠实卫士为角色,以人民警察的职责为使命,20余年如一日奋战在外勤、事故中队等基层一线,取得了无数的荣誉,连续多年被支队、县局评为先进个人,连续6年荣获优秀公务员嘉奖。交警大队及科室先后取得了“先进基层单位”、“先进集体”、“沧州市事故处理先进中队”、“河北省信息管理先进大队”等荣誉,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6个

先进个人

(辅警)

沧州市渤海新区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

王小亮

王小亮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在公安交警的岗位上刻苦钻研、扎实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在渤海新区公安分局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中,忠于职守,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沧州市献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

孙军华

孙军华任献县公安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带班长。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献县公安局评为 “年度公安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评为全县公安交管先进个人。19年的一线交警工作,从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早中晚高峰执勤、平峰疏导和远端分流,他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带病工作,彰显了一位辅警的忠诚与担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把关爱献给陌生的路人,对家人却怀着深深的愧疚。一名普通的交警,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数不尽的平凡小事,然而,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给无数的路人带来了方便和温暖,给这片土地增加了和谐与温馨。

沧州市东光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王 斌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虽然是一名辅警,但也身着警服头顶国徽,王斌是东光县交警大队的一名辅警,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

沧州市肃宁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宋伯海

宋伯海参加公安交警工作,转眼间在公安战线工作了近十八年。作为一名交通辅助警察,在领导的培养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凭着对公安事业的强烈责任感,把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群众服务的热心,全部默默熔铸于自己从事的事业中。工作中,曾多次被单位授予“先进个人”称号,诸多荣誉的取得代表着我对公安事业的热爱,我用行动诠释着全新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时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努力使自己的行为和党的要求保持一致,规范个人的言行,使自己的思想行动和组织保持一致。

沧州市泊头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王磊

王磊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警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配合民警开展工作,以过硬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坚守岗位,踏实履职。作为一名事故处理中队外勤人员,坚持吃苦在前,以磨砺提升自我,积极协助民警开展日常工作。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中,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把群众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着想。

沧州市南皮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赵海峰

赵海峰现任南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内勤。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确保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得到领导和群众一致认可。2017、2018连续两年政府嘉奖;2018年,被南皮县政府评为维稳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辅警。工作中,他既要参加一线执勤,也担任四个外勤巡逻中队内勤,负责一线执法数据的收集和任务传达工作。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掌握与交通管理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以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原标题:《我市6个集体12名个人获省交警总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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