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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平安2号行动⑦】酒后,请放下车钥匙!“醉酒兄弟”轮流驾车 遇上交警双双被查
1月5日,宿迁交警三大队在宿豫区陆集镇幸福路叶店村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形迹可疑,企图逃避检查。经查,丁某饮酒后驾驶苏NR729J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上述地点时,发现民警查车,后下车将车辆交给蔡某驾驶,准备倒车逃跑时,被民警查获,现场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丁某结果为206mg/100ml,蔡某结果为143mg/100ml,都属于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岁末年初历来是酒驾醉驾易发、多发时期,宿迁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每天不间断组织行动,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紧盯夜间重点时段,严管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和涉酒事故多发路段,实行城市、县乡联动,区域、全线联治,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下面是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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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祁某驾驶苏NS6505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泗阳县沭(阳)泗(阳)线20公里时,被泗阳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月11日16时许,祁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沭阳县潼悦路8公里处被沭阳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7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月8日21时30分,胡某饮酒后驾驶皖A19U9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清水江路时,被宿迁交警三大队查获,现场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月5日20时50分许,蔡某饮酒后驾驶苏N705N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宿豫区高塘线克先小区西门南侧时,被宿迁交警三大队侍岭中队查获,现场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月05日19时23分许,梁某醉酒后驾驶苏NQ809B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宿城区埠子镇河滨北路时,被宿迁交警五大队查获,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24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旦被查获
后果很严重
蜀黍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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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车
直接成本=10日以下拘留 + 2000元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宿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原标题:《【西楚平安2号行动⑦】酒后,请放下车钥匙!“醉酒兄弟”轮流驾车 遇上交警双双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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