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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及公共停车泊位暂停收费的通告
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刘露 郑雪)
敦煌市公安局关于启用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敦煌市公安局决定:自2021年1月18日0:00起,启用敦煌北收费站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在此路口通行时,需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通告。
敦煌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1日
关于对陇南市武都城区
公共停车泊位暂停收费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根据《陇南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试行方案》,经陇南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4日0:00起至2月28日24:00对武都城区道路内侧和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暂停收费,免费停车。
在暂停收费的停车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费。对继续收费的,将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由武都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城区道路内侧和公共区域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区道路内侧和道路两侧至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
特此公告。
陇南市智慧停车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原标题:《甘肃: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及公共停车泊位暂停收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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