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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 ▏拒绝“和稀泥”让司法裁判更有公信力;河南少年被城管扔烟头砸脸,上前理论遭围殴,城管局:…

2021-01-13 20: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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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

拒绝“和稀泥”

让司法裁判更有公信力

1月10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在民事审判领域,人民法院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最近几年,全国各级法院作出了不少经典的拒绝“和稀泥”的裁判。如广州摘杨梅坠亡再审案中,花都区某村村民吴某私自攀爬该村村委会种植的杨梅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1月,广州中院再审认为,吴某因私自爬树采摘杨梅跌落坠亡,行为有违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村委会并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吴某近亲属诉请。这样的裁判显现出人民法院拒绝“和稀泥”的鲜明态度,向社会传导了明确的是非观和正义观。

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等社会活动中,难免会与他人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而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自然会有人担心“恶人先告状”“谁弱谁有理”“人死为大”等潜规则。

同时,人们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自然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但遗憾的是,之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关部门在评判是非对错和责任划分时,总是或多或少地偏向于所谓的弱者。

长远来看,“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评判潜规则,将直接导致规则错乱,让守规则者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或者说,规则的评价和指引作用将得不到有效发挥,人们将对规则失去信任。要知道,在规则明晰的背景下,任何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都会有明确的预判。但“和稀泥”的处理却导致人们无所适从,进而不再相信能够保护所有人权益的规则,或者形成负面激励,让人们从守规则者变异为胡搅蛮缠的“恶人”。

构建人人受益的法治社会,必须维护规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司法机关在纠纷处理时,就应不偏不倚地秉公司法,摒弃所谓的“谁弱谁有理”“按闹分配”等畸形规则。这样才能让所有人的权益不被肆意侵害,也能倒逼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社会活动参与者尊重规则,更能维护所有人的安全感,让任何人都不再担忧“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如今,最高法院强调向“和稀泥”做法说“不”,既是对各级法院执法办案的要求,也让各级法院处理类似纠纷时更有底气。随着类似裁判的增量,“谁弱谁有理”将向“谁错谁担责”转变。将让更多人认识到“死有理”和“反咬一口”已经没有市场,进而逐渐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同时进一步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对司法裁判的信任,进而形成人心向善,人人向善的社会氛围。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史洪举

转自:凤凰新闻

河南少年被城管扔烟头砸脸

上前理论遭围殴,

城管局:停职辞退

“当时看到他们打我儿子的状况,我心里特别难受。”

一个多月后,面对电视台镜头,汪女士一直不停地哭,原因是儿子被城管扔烟头砸中,上前理论反遭围殴,其中一名涉事人员是城建监察大队中队长。

事后,涉事人员被拘留,分别遭停职或开除。

她不满的是,对方承诺赔偿两万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至今没有兑现。

1月11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河南太康县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相关领导已介入,正在与受害者及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当地县纪委监察委一工作人员称,纪委也已介入调查,将会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党政纪处理,他同时认为,即便赔偿,也应属于涉事二人个人问题。

【1】祸起:

一根横空飞来的烟头

2020年11月26日晚,河南周口太康县,李合(化名,17岁,汪女士儿子)在放学路上,他的脸,被一根横空飞来的烟头烫伤。

他看到,烟头来自于一辆车上,车身涂着“城市管理执法”,但车主并没有道歉,而是开车扬长而去。

李合便骑着电动车上前追赶理论,在接下来时间里,双方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发生口角。

汪女士回忆,当时儿子因为生气,便上前质问“你没长眼睛吗,弹到我脸上一句对不起都没有?”

“丫子孩儿,你说谁呢?”车上一人回道。

双方互骂几句后,李合便骑车离开了现场。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车上人员并没有善罢甘休。

监控视频显示,一辆车飞速行驶后停靠路边,还未停稳,前门便下来一名黑衣男子,冲着旁边另一名男子先是踹了一脚,接着一拳将其打了一个趔趄。

【2】警方:

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汪女士说,事发当晚正是儿子放学回家的时间,突然接到儿子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儿子求救的声音,说他被城管打了。

她赶紧出门,一眼就看到了被围殴的儿子,心中焦急万分,于是开始跑.....“当时看到他们打我儿子的状况,我心里特别难受,因为(还有段距离)我跑不到那个地方。”

汪女士称,被打的就是她儿子,“一个小孩,他们两个人去打。”“用脚踢,用脚跺,一直围着我孩子。”

事后证实,打人者一人是太康县城建监察大队夜查中队中队长魏广伟,另一名协管人员叫靳超。

当地融媒体中心发文称,这二人是在进行夜班巡视。

接着,警方介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6日21时左右,魏广伟、靳超与李合发生争吵,后魏广伟和靳超追上李合对其进行殴打。”

最终,警方对施暴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百元。

【3】纪委:

将会对涉事人员进行

相应党政纪处理

汪女士困惑的是,事发一个多月了,除了行政处罚,对方承诺的两万元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至今没有兑现,当然,也没人给他们道歉。

于是,她给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爆料讲述了相关经过。

“孩子是妈的心头肉,孩子被打,每个母亲心里都会很难受。我心里揪心地疼。”汪女士面对镜头哽咽道。

1月11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太康县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相关领导已介入,正在与受害者及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同日,太康县纪委监察委一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汪女士在去年12月底就向太康县纪委监察委反映过该问题,纪委工作人员已介入,将会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党政纪处理。

关于赔偿,他认为,应属于涉事二人个人问题。

目前,太康城管局已对涉事二人作出停职和辞退处理。《处理决定书》显示,“决定免去魏广伟中队长职务停岗停薪三个月并作出深刻检讨;协管员靳超作出予以辞退决定。”

【4】局长:

哪个城管队员损单位形象

就砸谁的饭碗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10日,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名为《严格执法,整肃纪律作风,太康县城管局召开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大会》的文章。

文章称,“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文明执法水平和队伍形象,1月9日至10日,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利用周六和周日两天时间,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在县局会议室召开了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二级机构中队长以上工作人员共计110余人参加的纪律作风整顿大会。”

文章说,“为确保此次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效,会议还以发生在去年太康县城建监察大队夜查中队中队长魏广伟和协管人员靳超在夜班巡视期间,与太康二高学生李某发生冲突一事为例,进行了深刻剖析。”

太康县纪委监委驻城管局纪检组长轩茂林围绕“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纪律严明、廉洁务实、依法履职”等六个方面,结合身边典型案列,就如何在工作中文明执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太康县城市管理局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做到见微知著,防范于未然。”

当地媒体发布的信息还显示,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张爱梅在会上说,“哪个城管队员损单位形象,就砸谁的‘饭碗’......”

张爱梅称,局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一定要以此次纪律作风大整顿为契机,提高认识和整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局党组的部署上来,端正态度,尽职尽责,以“落实八项规定、从严整治四风”为主题,不折不扣地抓好纪律作风整顿。

“以前觉得领导干部才会犯错,今天听了纪律作风整顿大会感触很深,作为中层干部的我们也要谨慎用权,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参加纪律作风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等人纷纷表示深受教育。

来源:潇湘晨报

转自:凤凰新闻

内蒙古掌上12348

总。。编:周良红

原标题:《热点时评 ▏拒绝“和稀泥”让司法裁判更有公信力;河南少年被城管扔烟头砸脸,上前理论遭围殴,城管局:停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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