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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尽头

2021-01-14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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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长江和黄河沿线考察调研,他指出:“千百年来,奔腾不息的黄河同长江一起,哺育着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文明。”大江大河,寄托着总书记的责任与担当,也承载着人民更加美好的未来。不久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2020年11月17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开设“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融媒体报道栏目,以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切入点,全媒体报道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果。

今日刊出“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融媒体报道第十二站——上海站。

岁末隆冬,我们驱车从上海市区前往崇明岛。汽车驶过上海长江大桥,江上有雾,只能看见隐隐的蓝天和不见尽头的长桥,真有点寻访仙岛的感觉。

登岛后,果然别有一番风光。

崇明岛位于长江入海口,被誉为“长江门户、东海瀛洲”。它由长江的泥沙冲积而成,像一枚长形楔子打入江中,将江流在近入海口处一分为二。

图为崇明岛地理位置。图片来自网络

与广厦林立的上海市区不同,崇明岛上六层以上的高楼鲜见。由江面而来的冷风无遮无拦,吹过辽阔的枯黄稻田,掠过亭亭水杉林的空枝,让人不禁想象春夏之际这里禾苗茁长、生机盎然的样子。

在这样一座世外桃源般的世界级生态岛上工作、生活,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有趣体验?这里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又是如何展开的?

飞鸟与鱼

“之前有两个年轻人,上午刚听了长江十年禁捕的宣传,下午就开着摩托艇到长江电捕鱼了。”说到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细节,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刘凯有点无奈。

长江禁渔前,当地渔民“海为田园,渔为衣食”。

此外,崇明也是鸟的乐园。岛的最东端有一片辽阔的湿地,名为东滩,是迁徙水鸟的重要栖息地,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候鸟在这里停歇、繁衍、越冬。

东滩湿地的水鸟。袁德庆摄

近年来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崇明岛上破坏渔业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并不多,但崇明法院环资庭的司法宣传工作并没有松懈。

“大家不要觉得捕几只鸟、电捕几条鱼不是什么大事,实际上可能会触犯刑法,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新村乡新浜村委会的普法现场,刘凯为村民们讲解法律规定,列举非法狩猎、非法电捕鱼的危害。

“有人认为,电鱼不就是电死几条鱼嘛。其实电鱼后会有大量的鱼死亡,而且会影响整片水域鱼类的繁殖,这些鱼的后代大多数都是畸形的,所以电鱼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后果。”

2020年12月29日 ,新村乡新浜村委会的普法现场。杨钧博 摄

崇明法院的环资审判庭是上海首个环资庭,于2016年成立。四年来,为了守护好崇明岛的环境资源,该庭上下求索,步履不停,先后审理过非法收购、出售游隼案,长三角首例猎杀中华鲟案,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等破坏生态案件。

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崇明法院院长朱丹担任审判长。

2020年6月3日,崇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邢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资料图

2019年8月6日,没有捕鱼证的被告人邢某在东海撒网捕鱼,捉到了不少花鲢、鲈鱼和一条中华鲟。邢某将鱼从网上取下时,这条中华鲟虽无活力但尚未死亡,邢某就将其和其他捕获的鱼一起放入冰柜,准备之后大快朵颐。

第二天凌晨,崇明区渔政执法人员在被告人邢某的船上进行检查,在船上的冰柜内查获违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一只疑似中华鲟死体,于是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经过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死体进行鉴定,确认死体是中华鲟。

崇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判处罚金5000元,赔偿国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万元。

长三角首例猎杀中华鲟案中查获的中华鲟死体。资料图

包括上述猎杀中华鲟案件在内,环境资源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广泛,因此需要借助相关领域专家的力量。在这类案件的庭审中,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往往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为了应对这种审判中出现的专业性问题,崇明法院加强法官与专家的交流,弥补法官在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短板。

2020年9月,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达良俊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禹等10位专家被聘为崇明区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咨询专家”。专家们的研究方向包括野生动植物、环境规划、生态修复、渔业渔具、大气环境等多个领域,这个“智囊团”能够为法官应对专业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田地和花园

崇明有一种特产名叫金瓜,样子有点像金色的冬瓜。奇妙之处在于,这种瓜蒸过之后,瓜肉不必切,自然成丝,好像生来就是为了给人凉拌的。

崇明菜市场上出售的金瓜。周萃文 摄

除了金瓜,崇明的大米、柑橘、扁豆、甜芦粟等各类农产品都丰富了上海市民的菜篮子。

一方水土养一方食材。保护崇明的碧水沃土也是崇明法院司法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根据崇明法院2020年9月发布的《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环资案件中环境污染案件(涵盖大气污染、水污染、粉尘污染、土壤污染等多种类型)占比90.27%,远高于生态破坏案件(损害渔业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

对于一些村民而言,土地不仅是自然资源,也是谋生工具。部分涉及土地资源的案件涉及范围广、农户多、影响大,给崇明法院环资庭审判团队带来不小的挑战。

崇明的农田。郑宪章 摄

2016年,十几家农户购买了1100袋育苗基质用于花菜育苗培育,幼苗培育后移栽到农田中种植。花菜幼苗生长一段时间后根部肿大,叶片萎蔫,最后颗粒无收。

后来农业专家组出具了调研报告,检测结果为育苗基质携带病菌,导致花菜幼苗患了根肿病。同时病菌借助降雨、灌溉水等途径传播,污染了花菜种植区的灌溉水和土壤。

这十几家农户向崇明法院起诉育苗基质生产公司,主张损害赔偿。由于农户损失惨重,双方矛盾比较尖锐。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提升审判质效,崇明法院采取集中审理的方式查明事实,最终认定被告公司销售的育苗基质存在缺陷,应当对原告农户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患根肿病的花菜幼苗。资料图

行政区划框不住环境污染的流动性。“特别是水资源污染,很有可能污染行为发生在上游,污染结果产生在下游。解决这类环境污染案件就涉及到法院间管辖权的问题。”崇明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负责人黄菲菲向我们介绍。

为应对这一现实,崇明法院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江苏省江阴市、如皋市、东台市人民法院签订了《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长江口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加强法院间的联络沟通和司法协作,进一步加大长江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司法对空气、水、土地、动物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为崇明的整体生态环境竖起屏障,助力世界级生态岛的发展。

2021年5月,崇明将召开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届时百花盛开,会有更多人体会到崇明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诠释。

花博园核心区鸟瞰图效果图。图片来自网络

三天的采访工作结束后,我们在晚上返程。车子驶过上海长江大桥,对岸的上海市区蓦地出现在眼前,灿烂的灯火像一片片星辉。回头看,圆月高悬,崇明岛已经隐没在宁静的黑夜中。这里是长江尽头,岛上司法工作者对环资审判的思考和探索却永无止境。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原标题:《长江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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