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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警方开出2021年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黄山区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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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错了,我保证今后再也不会动手了。”2021年1月11日,黄山区太平湖镇村民董某态度诚恳地向妻子张某道歉,并在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太平湖派出所开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上签字确认。
原来,董某与妻子张某系夫妻关系。近年来,董某、张某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多次争吵,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派出所社区民警和村干部也多次上门调解。当天,董某夫妻二人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董某情绪失控后对张某实施推搡、谩骂,并摔砸物品。
经警方调查,董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供认不讳,在查清事实后,考虑到张某无伤势,经过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董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妻子张某对董某表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规定,太平派出所依法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纠正董某家庭暴力行为,严禁董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与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与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家庭暴力告诫书》的作用:
及时纠正不法行为,起到防范暴力升级的作用;有利于固定证据,为家暴受害人将来提起诉讼提供证据。
来源:太平警方
原标题:《黄山区警方开出2021年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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