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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鹰潭法院两篇案例入选江西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1-01-14 20: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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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喜讯传来,贵溪法院审理的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与月湖区法院审理的江西括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选为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鹰潭法院也是唯一一家入选两篇典型案例的法院。2020年,鹰潭法院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多项工作获省市领导的肯定。2021年,鹰潭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为契机,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在总结和提升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为鹰潭经济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下面附上两篇案例全文

一起来看看吧~

一、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键词】

府院联动/职工权益/网络债权人会议/释放生产要素资源

【受理法院】

贵溪市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前身为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9月登记注册,于2012年1月更名,企业在册职工总人数2000多人,其中在职职工1176人,退休职工829人。2019年5月24日,六国化工以资不抵债向贵溪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截至申请时,公司账面总资产4.17亿,账面总负债12.3208亿,负债率高达295.46%。2019年6月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六国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

【审理情况】

本案于 2019年9月完成债权申报工作,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2月5日、12月19日,分别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了第二、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资产变价方案等。为发挥公司资产最大使用价值,在第一次资产拍卖流拍情况下,法院主动协调贵溪市政府参与第二次竞拍取得,将六国化工原闲置2000亩用地规划为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利用其中380亩成功引入多家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引进投资55亿元的江苏长青集团、20亿元的欧菲引线框架等5个项目入驻,实现六国化工由“破”而“立”,困境重生。2020年6月30日,六国化工破产资产整体拍卖成功, 7月31日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顺利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12月9日,裁定终结六国化工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实现了六国化工有力有序、依法依规、和谐稳定破产,法院积极联动贵溪市政府打出“府院联动”组合拳,推出 “一把手”责任制、举“输血式”民生保障措施,“府院”汇聚合力解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欠缴问题、职工经济补偿、再就业问题,社区软硬件升级和管理缺位问题以及环保问题,2000余名公司职工由对抗到积极配合,再到感恩政府,达到了企业依法破产,资产盘活优化,债权人依法受偿,职工安心满意,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省委、省政府、企业职工、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20年10月15日,贵溪市委呈报的《贵溪市推进江西六国化工稳定和谐破产的做法和启示》获江西省委书记刘奇圈阅,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尹建业肯定并专门指示。2020年12月12日,江西卫视《落槌有声》栏目以《“破”与“立”中的法院智慧》专题播出了该案的办理过程。

二、江西括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重整/政府垫资复工/刑民交叉

【受理法院】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江西括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括苍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开发建设鹰潭“括苍山水名城”房地产项目。2015年5月,括苍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全部资产又因括苍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外省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导致所开发的“括苍山水名城”项目停工,在建的二期住宅小区62栋房屋沦为烂尾楼,引发500余名购房户上百名建筑民工及数百名债权人多次群体上访、闹访。2016年8月29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括苍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审理情况】

破产受理后,破产管理人对括苍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括苍公司资产总额约为2.8亿元,负债总额约为1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92.86%,且括苍公司全部资产被刑事案件查封冻结,管理人先后两次招募投资人均以失败告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了,同意括苍公司继续营业,政府出资4500万元作为后续工程建设启动资金,认定为共益债务。2018年12月10日,管理人成功招募到投资人并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将分两期提供约4.25亿元重整投资款。管理人据此拟定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受偿比例为100%,优先债权为65%,普通债权为55%,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6月17日,月湖法院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现投资人已全面接管括苍公司,二期后续工程、小区绿化、亮化升级改造工程均已全面完工,500多户购房户的房屋已全部交付;政府出资的4500万元,以成本价购买用作公铁联运项目拆迁安置房的103套商品房也已全部交付;2020年9月,三期项目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并已开盘预售;2020年10月,首期债权分配款已全部发放完毕,其中职工债权已100%清偿完毕。

【典型意义】

随着破产案件数量的上升,越来越多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刑事问题,破产申请、保全解封、清偿顺位等方面的刑民交叉问题在破产程序适用过程中不断涌现。本案括苍公司既涉嫌“非吸”,又存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正常经营形成的债权资产,并不为刑事程序所包含,只能通过民事程序予以解决。如按照“先刑后民”的惯用思维待侦查结束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再继续审理破产案件,将使破产企业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并不利于破产企业的资产保值,且拉长了债权审查确认的周期,有违破产程序的效率原则。月湖法院采取“刑民并行”的作法,依法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及时开展债权审查工作,主动通知刑事案件受害人申报债权,与全案债权同步同标审核同等受偿,得到了刑事案件办案单位和受害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既提升了破产程序的效率,又保障了各类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行使。同时,月湖法院积极探索房开企业破产重整融资新思路,在破产审判实践中将新融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成功筹集“烂尾楼”复工建设启动资金4500万元,有效盘活破产企业闲置地块,大幅提升了债权清偿率,有利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稳定,最终使“病倒”的房开企业得以挽救,并重新为辖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的司法动能。

鹰潭中院新媒体

文 字丨刘 静、段晓珊

编 辑丨徐觉龙

校 对丨周 稷

审 核丨占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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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喜讯!鹰潭法院两篇案例入选江西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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