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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沧州市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和召开听证会的通告

2021-01-15 09: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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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局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沧州市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和召开听证会的通告

《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1年1月7日以沧州市人民政府令〔2021〕第1号形式予以公布,2021年2月15日施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不得饲养、销售烈性犬、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为保障办法顺利实施,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大量借鉴省内外禁养犬种工作实践经验,综合考虑犬种特性、潜在危害,根据本地实际,初步拟定了沧州市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名录,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公示期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1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邮箱反馈至110155773@qq.com。

为保障社会公众对禁养烈性犬、大型犬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政府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遵循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理念,确保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拟于1月底组织召开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工作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根据我市疫情条件另行通知。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加,市公安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选部分人员参会。有参会意向的人员可将本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参会发言提纲通过邮箱反馈至110155773@qq.com。(没有列入参会名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 岩(市公安局)办公电话:2170196(工作日)

赵克强(市农业农村局)办公电话:2013159(工作日)

附:沧州市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名录

2021年1月14日

沧州市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名录

一、拟禁养的烈性犬名录(图片后附)

由于本身脾气比较暴躁,攻击性强,容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威胁生命安全。拟禁养以下犬种的纯种犬及杂交犬:

1.藏獒 2.松狮犬 3.川东猎犬 4.大白熊犬 5.昆明犬 6.狼青犬 7.莱州红犬 8.蒙古细犬 9.猎狐犬 10.猎鹿犬 11.巴山基犬 12.寻血猎犬 13.阿富汗猎犬 14.阿根廷杜高犬 15.阿拉斯加雪橇犬 16.爱尔兰猎犬 17.安纳托利亚牧羊犬 18.澳洲牧羊犬 19.巴西菲拉犬 20.比利时马林诺犬 21.比利时牧羊犬 22.比特斗牛梗犬 23.波音达猎犬 24.布雷猎犬 25.大丹犬 26.大麦町犬 27.德国牧羊犬 28.杜宾犬29.法国波尔多犬 30.法国狼犬 31.法老王猎犬 32.高加索犬 33.罗威纳犬 34.马里努阿犬 35.马士提夫犬 36.美国斯塔福郡埂 37.牛头梗 38.纽芬兰犬 39.秋田犬 40.日本土佐犬 41.圣伯纳犬 42.苏俄猎狼犬 43.威玛猎犬 44.西班牙加纳利犬 45.意大利卡斯罗犬 46.意大利纽波利顿犬 47.中亚牧羊犬。

二、拟禁养的大型犬

由于大型犬因其体型、力量巨大,容易造成视觉恐惧,且发生攻击人行为时犬主人无法实施有效控制且被攻击人无法抵御,容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威胁生命安全。拟对除允许饲养的犬种外的成年犬只肩高(正常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直线距离)超过45厘米的大型犬禁养。

此外,中华田园犬、金毛、拉布拉多、史宾格等犬种多为警犬及残疾人辅助用犬,苏格兰牧羊犬、边境牧羊犬、哈士奇犬、萨摩耶犬、等未列入烈性犬的犬种均性格温顺,对人亲和,且市民了解程度深,辨识度高,保有基数大,养犬人士在日常饲养过程中严格遵守《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能够有效避免危害、威胁他人人身生命安全及破坏公共卫生秩序,允许饲养。

今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更新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目录。确保及时发现、列管新增具有烈性犬、攻击性及视觉恐惧大型犬。工作中,遇有认定鉴定疑难犬种由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来源:“沧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关于公布《沧州市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和召开听证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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