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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绿色发展 兴文法院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2021-01-16 14: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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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2021年1月15日,兴文县人民法院、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兴文县公安局、兴文县农业农村局、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

此次联席会议学习了《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天然水域禁捕规定的通知》,根据通知,2021年1月1日0时起,宜宾市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执行禁渔期管理规定,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县内天然水域在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在非禁渔区的非禁渔期,禁止生产性捕捞,允许从事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游钓行为。联席会上,参会人员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发表了意见。

2019-2020年,兴文法院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件15人,判处实刑7人,缓刑8人。惩处犯罪的同时,兴文县法院积极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多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天然水域投放鱼苗29万余尾,建立鱼类资源恢复性司法基地等。打出惩治修复相结合的组合拳是兴文法院服务大局实质化的体现,亦是兴文法院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望的体现。

供稿:范鸿

部门:民庭

公众号:兴文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法治保障绿色发展 兴文法院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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