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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的这种行为已被交警盯上 | 五大曝光行动

忻州交警
2021-01-16 20: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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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套用别人号牌?亏他想的出来

2021年1月14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在122指挥中心和执法小分队的配合下,成功查获一辆套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且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预警的小型轿车。交警当场查扣车辆,收缴做案工具,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做出罚款5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繁峙:人无证,车还脱审,罚!

2021年1月12日,繁峙交警在108线382km处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未检验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日12时许,郭某驾驶一辆晋HZN***小型汽车行驶至检查点时,被砂河中队交警拦停检查。

经查证,郭某从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且所驾驶车辆也未按期检验,属无证驾驶未年检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200元的处罚。

五台:货车违法载人 重罚!

1月14日11时,五台交警台城中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车厢内乘坐1人,随即将其拦停,纠正其违法行为,询问中驾驶员杜某某说:“进县城拉点货,途中遇到一位朋友想搭个顺车,便捎上了,不料没走多远就碰到你们了。”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杜某某和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他们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杜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五台:危货车闯禁行被曝光

2021年1月3日15时45分,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耿镇中队民警在长原线50公里处巡逻执勤检查时,发现辽HP398*危化品车辆违反禁令标志通行。

执勤交警随即将其拦停,对驾驶员杨某某“违反指定时间和路线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河曲:不系安全带被抓拍

2021年1月10日17时18分,一辆车牌号为晋 HD****的小型货车在省道249线船湾卡口处(由西向东)时,驾驶人实施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监控抓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交警部门对该车驾驶人处以50元的罚款。

忻州公安交警提示:

临近春节,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共同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原标题:《​注意:你的这种行为已被交警盯上 | 五大曝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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