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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通告

2021-01-18 18: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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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近期,国外疫情加剧,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龙岩市冬春季及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

(一)乡镇(街道)责任

1.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成立指挥机构和工作专班,统一指挥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

“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核酸采样方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重点人员“2对1、人盯人”责任制、台账管理等),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暂时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一网格”: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

3.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特别是涉嫌非法入境入漳人员的摸排管控工作,落实“四早”要求。发现异常情况按《漳平市排查发现重点人员处置流程图》执行。

4.强化辖区内群体性聚集活动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举办者责任。

5.有值班值守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村(社区)责任

1.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

2.开展上门入户工作,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入(返)漳人员,特别是涉嫌非法入境入漳人员的摸排管控工作,精准做好台账登记、信息报送、落地管控等各项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应报尽报”。发现异常情况按《漳平市排查发现重点人员处置流程图》执行。

3.境外入漳人员实行“14+7+7+2次核酸检测”措施(即口岸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返漳后,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之后进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实行“14+14+2次核酸检测”措施(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继续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须签《漳平市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漳平市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

4.强化辖区内群体性聚集活动管理。

5.有值班值守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防控”的要求,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

(一)市卫健局

1.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疫情控制组、跟踪排查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核酸检测工作专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督促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防控工作。

3.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严

格发热门诊管理,对所有发热患者,按《漳平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流程图》执行。

(二)市交通运输局

1.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通检疫组工作。

2.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设立检疫点,发现疫情,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留验观察,最大限度防止疫情传播。对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体温异常人员按《漳平市动车站、汽车站检疫点发现重点人员处置流程图》执行。

3.督促物流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消毒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

4.督促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三)市市场监管局

1.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品疫情防控组、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专班工作。

2.负责指导食品药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3.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监测,全面摸清经营底数,精准掌握市场动态。

4.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食品溯源等制度,特别是对进口冷链食品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核酸检测证明等文件。

5.牵头负责对酒店、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

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承接大型尾牙宴、

“红白事”等各类酒席。

6.加强对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按《漳平市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一退两抗”等药品流程图》执行。

7.督促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四)市商务局

1.负责指导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不聚集”,做好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秩序维护等措施。

2.督促指导商场超市等相关责任主体增加对运输车辆、存储库房、物品包装和环境的消毒杀菌频次。

3.加强市场监测,牵头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保障工作。

4.协同负责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督促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五)市文体旅游局

1.负责指导休闲场所(KTV、网吧等密闭式场所)、

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景区等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不聚集”,做好健康监测、

通风消毒、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等措施。

2.负责对星级宾馆酒店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

措施,不承接大型尾牙宴、“红白事”等各类酒席。

3.督促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六)市教育局

1.负责对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的行业管理,落实“两案九制”等各项防控措施。

2.督促做好教职工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七)市城市管理局

1.负责指导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不聚集”,做好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秩序维护等措施。

2.督促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八)市民政局

1.负责指导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不聚集”,做好健康监测、控制人流、保持距离、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

2.督促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九)市工信科技局

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资与市场保障组工作。

(十)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农村地区工作专班工作。

(十一)市外事办公室

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外事组工作。

(十二)市委宣传部

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宣传与舆情组工作。

(十三)市委政法委

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社会稳定组工作。

(十四)市公安局

协同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社会稳定组、跟踪排查组工作,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安保值勤工作。

(十五)市总医院

1.牵头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工作。

2.负责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检分诊,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组织协调医疗救治专家组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治。做好治疗药品、器材等物资的储备、调配。

3.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实行首诊负责制。对所有发热患者,按《漳平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流程图》执行。

4.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严格规范医疗垃圾、废水处理。

5.严格落实120救护车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对经120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的患者,做好交接和登记,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十六)市疾控中心

1.协同负责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疫情控制组、核酸检测工作专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工作。

2.负责开展疫情监测预警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3.按要求开展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工作。发现可疑情况按《漳平市“应检尽检”发现可疑情况处置流程图》执行。

4.协同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做好解除隔离人员随访工作,及时掌握解除隔离人员情况。

(十七)市委办、政府办,市委统战部、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信访局、侨联、红十字会、卫生监督所、融媒体中心、铁路建设发展中心,龙岩市漳平医疗保障局,漳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漳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压紧压实单位的主体责任

(一)在漳平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含驻漳平的中央、省、龙岩市属单位)

1.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出入管理、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到“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保障、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暂时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2.发现发热咳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属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做好对接,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

3.有值班值守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动车站、汽车站、药店、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公园景区、冷库、屠宰场、城市公交等重点场所经营和管理单位,邮政、快递等物流经营单位,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网吧、酒吧、KTV、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文化休闲场所经营单位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各类防控技术指南》和漳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印发的《漳平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操指南》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

1.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各类防控技术指南》和漳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印发的《漳平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操指南》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发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体温异常人员按《漳平市宾馆酒店发现重点人员处置流程图》执行。

四、压紧压实个人的自我管理责任

1.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做好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落实个人报告责任。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报告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近期无十分必要不出境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漳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好医学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

3.落实个人配合责任。应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观察等预防控制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工作。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力的,将严肃处理和问责;对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漳平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597-7530980

漳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来源“漳平融媒体”

原标题:《漳平市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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