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远奇与被执行人黄维、黄汝钊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中,被执行人黄维、黄汝钊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维,男,汉族,1987年7月18日出生,住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委会东围村1号,公民身份号码:441827198707185313。
被执行人:黄汝钊,男,汉族,1955年10月30日出生,住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委会东围村1号,公民身份号码:440127195510305331。
执行依据:(2016)粤1803民初181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黄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借款154669.18元给原告谭远奇。二、被告黄汝钊对被告黄维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粤1803民初181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黄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借款44123元给原告谭远奇。二、被告黄汝钊对被告黄维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经过:查明被执行人黄维、黄汝钊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尚欠借款合计198792.18元仍未归还。
悬赏限期:即日起借款合计198792.18元至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黄维、黄汝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并执行到位,本院将按执行财产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亦可致电:0763-5833916,联系人:陈法官。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微信号: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