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59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2021-01-18 21: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

1月1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情况以及围绕“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介绍有关情况。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姜成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刘彦诚、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朱希民、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立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在现场参加发布会,绥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文琴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发布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级巡视员刘彦诚

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7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其中,绥化安达市4例、绥化市北林区2例、绥化海伦市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1例(其中,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2例、绥化市青冈县2例、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3例、绥化市望奎县74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死亡病例。

从2021年1月10日望奎出现病例开始,截至1月17日24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5例(其中,望奎县127例、北林区6例、香坊区5例、安达市5例、海伦市1例、龙凤区1例);累计无症状感染者243例(其中望奎县198例、昂昂溪区18例、北林区5例、绥棱县4例、林口县4例、安达市3例、青冈县3例、大箐山县2例、利民开发区2例、富拉尔基区1例、建华区1例、萨尔图区1例、道外区1例)。

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是在对望奎县惠七镇惠七村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进行核酸筛查中,检测结果呈阳性。所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经当地专家组会诊后明确诊断,目前均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采取的主要措施

01

全力防范风险人员输入和输出

对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策略。防止疫情风险向外传播是我省应尽之责,要增强大局意识,坚决管住传播源头,严格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交通查验机制,强化道路交通管制和小区(村屯)封闭管控措施,严控人员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开本地,如确需离开,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要配合执行属地管控政策。

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区域内市民单独设立“市内码”管理,被标记为“市内码”的人员只限于在本市(区)或县域内出行和活动,正常生活工作不受限制,但禁止离开本市(区)或县域。

如特殊情况需要出行到其他市地的,须在目的地集中隔离14天并做2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到“人物同查”,加强精准查控,做好宣传引导,坚决守住守牢防止疫情输出的关口。

对省内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严格落实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流出人员排查管控及境外返回人员隔离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输入及本土关联病例。

02

加大风险人群排查工作力度

此轮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市地进一步加强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的信息共享和快速联动协查,确保第一时间追踪到位、流调到位、管理到位,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加大风险人员排查工作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个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配合属地排查及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03

重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发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哨点作用,基层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例必须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做到登记、流调、隔离、转诊、交接和信息推送闭环管理,实行“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

对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全面实现登记管理,每日追踪行踪、健康监测,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农村红白喜事管理,自觉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加大对食杂店、烧烤店、小餐馆、棋牌室、种子化肥销售点、企业、养老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防疫措施的检查力度,严禁人员扎堆聚集。

04

进一步强化早期监测预警

强化发热门诊、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哨点作用,做好“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主动发现疫情,及时果断处置。

责 编:赵雅飞

统 筹:陈科敏

监 制:高祥菊

总监制 :李海峰

征集新闻线索热线

0451-53972107

原标题:《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59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