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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部补助10万!聊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出台

2021-01-20 08: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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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日前,我市制定了《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对外公布。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均适用本办法。其他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该办法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

加装电梯需全体业主同意

一个单元原则上只允许加装一部

记者了解到,根据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一个单元原则上只允许加装一部电梯。

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可出具房屋产权来源合法证明;(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三)地上主体结构4层以上(含4层)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实施,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电梯外观、材质应与原楼房建筑风格相协调,不得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不得违法改建、扩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征得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电梯加装

业主应就有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其他依法可用于加装电梯的资金。

其中,本单元内出资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或其书面委托的业主代表、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管理企业为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加装电梯的品牌、型号及工程施工方案;加装电梯工程预算及建设费用分摊筹集方案;

确定电梯使用单位和投入使用后的电梯维保方式;电梯投入使用后的运行能耗、维修保养等费用分摊筹集方案;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和补偿资金的分摊筹集方案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每部电梯财政补助10万元

新增建筑面积不计产权

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无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免予征收地价,无需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加装电梯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可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

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财政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市城区每部电梯财政补助10万元,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财政不再单独列支预算。其他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额度自行确定,并由县级财政自行承担。

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后,加装电梯补贴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凭合同、竣工验收意见、使用登记证明等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程序由区住建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相 关

政府引导、业主自愿

加装程序咋走 找这些单位

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出资、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装电梯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工作;市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社区协商工作;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开工告知接收、安装监督检验及对电梯制造、安装单位的监管等工作;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法违规加装电梯行为;市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做好加装电梯使用登记办理工作。

东昌府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统筹推进、工作调度。负责既有住宅已验收和未验收加装电梯的手续办理等组织实施工作。

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配合做好加装电梯的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履行属地责任,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民主协商等工作。居民委员会应当发挥好居民议事会的民主协商作用,积极化解业主之间关于加装电梯的矛盾纠纷。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改居等居住相对集中的小区,上述单位要主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协商工作。

来源:聊城晚报

原标题:《每部补助10万!聊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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