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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表态促和解 义免利息再言和

2021-01-20 16: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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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按约主动来到淇滨区法院,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刘某与申请执行人淇滨区某建筑设备租赁站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将5.96万元租赁费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4年9月,刘某在淇滨区某住宅小区承包工程施工时,与淇滨区某租赁站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租赁站向刘某提供钢管、扣件和顶丝等设备,刘某向租赁站支付租赁费用。合同签订后,租赁站依约向刘某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项目完工后,刘某向租赁站归还了设备,双方经核对账目,刘某尚欠租赁站设备租赁费5.96万元未付,刘某向租赁站出具证明一份。后租赁站多次向刘某催要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刘某支付该租赁站租赁费5.9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肯履行,租赁站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向申请执行人淇滨区某租赁站履行义务。逾期,刘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刘某取得联系,并再次向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劝说其尽快履行义务,刘某表示自己目前资金确实困难,希望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

1月14日一早,双方当事人按约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刘某向租赁站负责人表明了诚恳的态度并陈述了自己目前的困境,希望可以理解与让步,租赁站负责人在听取刘某的实际困难后,当即表示自愿放弃违约金,只要求偿还租赁费本金5.96万元。刘某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5.96万元设备租赁费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供稿:执行局

原标题:《主动表态促和解 义免利息再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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