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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这个“保护伞”所长获七年刑期!

2021-01-21 09: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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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相关人员送来的“糖衣炮弹”,原澄迈县中兴派出所所长张某祥“欣然笑纳”,对各村开设赌场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他收受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贿赂款,甘愿成为恶势力团伙“保护伞”,导致一系列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发生。

近日,澄迈法院依法宣判了这起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

根据澄迈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张某祥在担任澄迈县中兴镇派出所所长期间,非法收受贿赂款20.88万元,为该镇辖区11个村委会、16个自然村举办“公期”、“外嫁女回娘家”等传统民俗节日过程中进行赌博活动提供保护和关照,不进行依法查处;另外,张某祥在收受恶势力犯罪成员1.46万元贿赂款后,为恶势力犯罪成员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导致恶势力团伙成员因赌场产生的纠纷激化而引发抢劫、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致使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等系列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澄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祥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决定判处被告人张某祥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一直以来,澄迈法院都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活动结合起来,既抓涉恶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021年,澄迈法院将继续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要求,进一步推动澄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发展,继续助力平安澄迈建设,共建风清气正的自贸港营商环境。

撰稿:赵明伟

原标题:《判了!这个“保护伞”所长获七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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