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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以下文章来源于宜昌生态环境 ,作者宜昌生态环境
宜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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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
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今明后三天我省空气质量将逐步变差。经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三天空气质量将持续中度到重度污染。根据《宜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宜府办发〔2019〕37号),经市政府批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月21日14时起,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及宜昌城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落实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含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宜昌市2020-2021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宜环委发〔2020〕12 号)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2.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
3.停止构建筑物拆除作业。
4.停止室外打磨、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
5.禁止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在城区内通行(生活垃圾清运、应急抢险、新能源等车辆除外);
6.港口、码头、工业企业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露天装卸、运输、转运等产生扬尘的作业。
7.增加机动车、船舶检查频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和船舶强化执法。
8.增加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频次各1次,可根据气温和降雨情况适时调整。
9.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食品等环境污染行为巡查处置。
10.在气象条件和空域条件允许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涉及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民生保障、应急抢险、重点市政工程等相关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不纳入应急减排。
二、排污单位加强对环保设施和污染物处理工艺的管理,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减少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减少举办露天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
四、倡议广大市民节约用电、绿色出行,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
五、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13时
来源丨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
转载须注明来源
原标题:《宜昌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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