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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张海丽荣获2020年度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2021-01-22 18: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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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我院张海丽同志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张海丽,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在执行局、亭口法庭及立案庭工作。现任我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负责立案庭案件审查、诉调对接、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工作。诉前引导当事人热情、耐心,审查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2020年1月至今,共审查登记立案1400余件,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30余件,辅助长武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调解员调解成功350余件。期间,辅助速裁中心法官办理案件200余件。

2019年6月,我院“亭口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设立并运行,张海丽在亭口法庭担任法官助理期间,对我院开展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调研,在全力配合法官和书记员日常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参与各种纠纷的诉前调解,对诉源治理工作形成了自己的思路,并辅助法官和调解员运用“3+N”机制和三融模式,成功调解了两起健康权纠纷、生命权纠纷,在县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岗期间,亭口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十佳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2020年6月,在调解县委、县政府委派的红鑫天樾建设工程纠纷过程中,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和立案庭庭长的带领下,跟随调解团队牺牲节假日、不分昼夜,连续奋战20余天,多方协调,并冒雨参与清腾工作,历时3个多小时,最终将此案顺利调解并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海丽同志面对繁重的工作,没有抱怨,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诉讼服务工作中展现了一名年轻干警质朴、奋进的良好形象,多次受到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2020年3月,张海丽同志撰写的《关于诉源治理现状的调研报告--以长武县亭口镇为例》荣获2019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多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10月被长武县委县政府通报个人嘉奖,连续多年被我院评为先进个人及优秀公务员。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基层法院干警,一名共产党员,要有一颗纯粹的心,一颗敬畏的心,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才能真正在司法的路上绽放青春,焕发光彩,成为一名有尺度、有温度的人民法官。”这就是一个政法干警对自己的最基本、最淳朴的要求。

原标题:《长武法院张海丽荣获2020年度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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