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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超市商店,流窜作案再入狱

2021-01-22 17: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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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8月29日9时10分许,被告人杨某骑电瓶车来到岳西县冶溪镇罗铺村罗某经营的商店内,趁罗某不注意盗走店内一条硬中华香烟。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人民币450元。2020年9月6日上午,被告人杨某骑电瓶车来到岳西县冶溪某超市,趁店员不注意盗走店内一条五星皖香烟及六包“金八吧”鸡腿,其离开该超市后于当日上午被罗某抓住,罗某将其扭送至岳西县公安局店前派出所,民警依法从杨某身上搜查出了上述物品并发还给某超市。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77元。2020年10月11日9时许,被告人杨某骑电瓶车来到太湖县弥陀镇弥北街杨某某经营的商店内,趁杨某某不注意盗走店内一条硬中华香烟。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人民币450元。2020年11月3日9时11分许,被告人杨某骑电瓶车来到太湖县弥陀镇白洋村郑某经营的商店内,趁郑某的母亲不注意盗走店内一条软中华香烟。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人民币6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其家属代为退还全部违法所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年关将至,盗窃案频发,大家要注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盗。

原标题:《专偷超市商店,流窜作案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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