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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抗疫一线】北林肇东两地警方分别查处伪造车辆通行证案件

2021-01-22 22: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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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岁初,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暴发卷土重来。为了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绥化市县两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相继发出加强车辆、人员管理的公告。但总有人不理解,甚至故意违反政府相关规定。近日,北林警方和肇东警方先后查处了使用伪造的 “车辆通行证”上路出行人员,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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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11时许,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东富派出所接到分局指令:在绥南高速路入口疫情防控检查卡点的执勤民警,发现一名驾驶货车的男子涉嫌使用伪造的“车辆通行证”。东富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调查取证、询问证人等工作,查明了该男子的违法事实。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朱某陈述了其购买、使用伪造“车辆通行证”的违法行为。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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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上午,肇东市纪委监委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巡查工作中,将涉嫌使用伪造车辆通行证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并穿着人民警察警服、佩戴警用标志的吕某当场查获,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肇东市公安局经工作查明:吕某系无业人员,其使用的车辆通行证系在一打印社林某处打印,所持有、佩戴的警服及警用标志系网络购买。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吕某(男,21岁,肇东市人)对其在疫情期间违规出行,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标志、制式服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工作人员依法将打印社林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林某(女,44岁,肇东市人)供述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事实。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吕某、林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交通管制期间,每位居民都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要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服从管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切莫怀着侥幸心理,违反政府规定。对于拒不执行政府规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打击。

原标题:《【公安抗疫一线】北林肇东两地警方分别查处伪造车辆通行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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