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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转红!濮阳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

2021-01-22 1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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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咱们刚发过

橙色预警,

@濮阳人,空气又变坏,雨雪也要来!(点击查看详情)

今天新预警又来了!

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调整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测预报结果,1月22日至25日,我市大气环境湿度增加,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将经历一轮次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按照省攻坚办区域应急联动要求,依据《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濮政办〔2019〕3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1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调整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在执行《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I级)预警响应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的落实:

一、严格工业源管控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立即通知辖区内工业企业调整生产计划、采取相应级别响应措施,涉气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要严格落实Ⅰ级应急响应。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先进性和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自主减排或仅准许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全市砖瓦窑(烧结砖)企业严格落实省攻坚办《关于做好河南省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0号)要求,继续停产至3月31日;其他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管控措施。所有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并做好工业企业堆场扬尘管理,确保堆场料场密闭覆盖。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相关企业应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最大限度的污染物减排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以热定产”,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二、强化扬尘源管控

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气作业(含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除经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大民生工程外,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物料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天24小时停止作业。经过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大民生工程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建筑工地“八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

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湿扫等扬尘防治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加强公路运输扬尘监督管理。

三、加大移动源减排力度

市交通、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除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城市运行保障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严禁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进入市城市建成区;过境车辆实施绕行。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除外)。公安部门负责严格落实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确保执行到位,并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市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排放抽检工作。

四、其他减排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叶和垃圾;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双替代”工作实施回头看,严禁散煤复燃;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国网濮阳供电公司严格落实管控企业电力调度;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通知到各自辖区内企业、商户、工地及社会各界,引导企业主动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日均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限值要求,推动月度PM2.5目标完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红色预警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预警期间不落实减排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问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相关部门和县(区)每日10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信息日报表》报市攻坚办。预警响应结束后,及时对预警响应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本次红色预警(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橙转红!濮阳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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