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不长记性的“任性”男子二次酒驾被重处!| 五大曝光

忻州交警
2021-01-23 16: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在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的形势下

开车不喝酒

已成为大多数驾驶员的自觉行为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

甚至一犯再犯

近日,忻州交警就查处

一名二次酒驾的“任性”男子

2021年1月12日下午,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景区普化寺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驾驶员朱某驾驶一辆车号牌为晋H****7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在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朱某浑身酒味,疑似酒驾。执勤民警立即要求其靠边、熄火,配合检查。民警通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朱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通过公安网进一步调查时发现,朱某曾在2019年因酒驾被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过,本次酒后驾驶属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朱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蜀黍温馨提示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原标题:《不长记性的“任性”男子二次酒驾被重处!| 五大曝光》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