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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了!刑拘!

忻州交警
2021-01-23 16: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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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已经是极其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

而明知“无证驾驶”遇检查时拒不配合,更是错上加错!

近日在苏州吴江北厍一“无证”驾驶人

遇检查强行冲卡,并拖行辅警数百米

当日15时30分许,北厍交警中队民警、辅警在路口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邹某神色慌张,拒绝出示驾驶证,且突然猛踩油门试图逃离现场,将对其进行检查的辅警强行拖行500多米。发现异常情况后,执勤民警立即驾驶警车拦停了邹某的车辆。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然而在之后的调查中

民警发现,驾驶人邹某“不一般”

2020年5月邹某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

2020年11月又因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

此时正处于无证驾驶状态再次被交警部门查获

目前邹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到底什么是无证驾驶?

①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②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③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④驾驶证被注销后为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违法成本

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处1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处2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还需要注意的是:

①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②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2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知法犯法

遇到交警部门执法时,请认真积极配合

不要无理纠缠、使用侮辱性语言

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对抗执法

若对执法过程或处罚有异议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图文转自苏州交警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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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恶劣了!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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