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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Ⅱ级应急响应启动!
记者今天从安徽省重污染天气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
1月21日起,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污染传输影响,
我省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
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
淮南、六安、芜湖和安庆9个城市
均出现小时重度污染。
1月22日中午,亳州
经预测,我省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空气污染将持续,连片的5个及以上地级城市平均AQI>200将持续3天及以上,符合省级橙色预警(II级)启动条件。
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
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
省级橙色预警,
于22日11时启动
Ⅱ级应急响应。
同时,
记者从合肥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
经预测,
我省16个地市1月22日
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
经市政府同意,
决定合肥市于2021年1月22日11时
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
同时启动II级响应措施。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和应急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
市直各有关单位及时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应急渠道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等发布应急指令,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市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发公众预警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市公安局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型车辆绕行方案(试行)》要求启动重型车绕行方案,依法禁止农用车进入二环以内。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
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为遏制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倡导,
各位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但需要注意的是,近期温度下降,请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5条规定,雨雪天气或低温不要洒水或冲洗;
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来源:合肥日报
巢湖市人民法院
尚法 崇德 持廉 守正
原标题:《紧急提醒!Ⅱ级应急响应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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