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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诉前化解破产企业纠纷,持续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2021-01-27 18: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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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产企业的起诉进行迅速对接调解,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安排部署,是全面提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针对此案,诉调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对双方企业进行了沟通协调,促进企业尽快回到正常经济生产中。”近日在一起破产企业调解案中,魏都区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张磊如是说。

高度重视破产企业起诉

案情回顾

去年,原告河南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因种种原因无法正常经营进而破产,其与被告内蒙古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被告未按时向原告结清款项,经核算共计人民币138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请求法院查明事实 维护合法权益

调解经过

考虑到涉案双方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且涉及破产企业,为更好推进破产企业生产资料快速流转,促进社会资源再生产,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企业正常经济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魏都区法院从双方企业立场出发,对双方企业进行了积极沟通调解。

特别是在与内蒙古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沟通中,向其阐明破产企业困难,希望其作为行业内知名龙头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时结清剩余款项,促进破产企业资源再利用,最大限度降低行业内受其破产影响。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经过沟通协调,双方企业达成和解,内蒙古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结清款项,向破产管理人账户结款人民币138万元,双方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极大促进了破产企业资源流转。

结清款项 达成和解

在此次破产企业起诉中,我院及时与涉诉双方沟通调解,通过诉前调解、非诉讼解决手段等措施,发挥调解前置的综合治理职能作用,使双方企业握手言和,妥善解决纠纷,帮助破产企业解难纾困,最大限度促进社会资源流转,营造法治、高效的营商环境。

文图:宋帆

策划:和忠

原标题:《魏都法院:诉前化解破产企业纠纷,持续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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