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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骑车玩手机,撞人后又逃逸 !

2021-01-27 17: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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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大别山路三角带南侧非机动车道上有一起电瓶车与行人事故,行人受伤,电瓶车主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受伤的环卫大姐只记得是一个三四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辆深色的没有牌照的电瓶车,从后方将其撞倒,对方起身后也没将其扶起就骑车离开了。

民警通过视频巡查系统及走访排查,最终获取了肇事驾驶人的具体身份信息。

随后,民警将其传唤至一大队,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在非机动车道骑行电瓶车时一直在使用手机,所以对前方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视而不见,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该男子又认为不会留下证据,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

最终,肇事男子林某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手中持物,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林某某处以拘留十五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六安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行驶途中做到不玩手机。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张,在确保自身及对方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拨打110或者122报警电话,详细描述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有无人员受伤,在接警员或者出警民警的帮助下,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来源|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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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抓到了,骑车玩手机,撞人后又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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