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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鱼?荔波警方:年轻人,你这思想很危险
老表,今晚来我家吃野生河鱼,昨晚刚电的~
好滴,马上带酒到位!
鲜嫩美味的河鱼,是许多朋友舌尖上的最爱。有的人为了“尝鲜”,铤而走险,采取电鱼这种野蛮的方式捕捞野生鱼类。电鱼对环境危害极大,还威胁人身安全,是《渔业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电鱼、炸鱼、毒鱼等
非法捕鱼方式
不仅影响鱼苗生长
而且会对自然生态环境
造成毁灭性打击
然而仍有不少人
为谋私利不惜以身试法
侥幸非法捕捞
近日
荔波警方重拳出击
成功查处一起违法电鱼行为
近日,黔南州荔波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朝阳镇河道处有电鱼现象”,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出动,精心部署。于次日凌晨5时许,在朝阳镇河段成功将正在电鱼的覃某查获。
根据联动机制,民警将覃某以及其用于电鱼作案的电鱼机、木船和非法捕捞的野生河鱼移交农村农业工作局处理。
电鱼不仅会导致鱼类丧失
繁殖能力造成水体污染
被电击后的鱼食用后可能对
人体造成危害
而且电鱼是高危作业
极有可能出现意外伤害
千万不要为一时口腹之欲去非法电鱼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①遇到电鱼捕鱼行为,请先行劝阻,告知电鱼对环境的危害和存在的危险性,如果仍然不听劝阻,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进行依法处理。
②如遇商贩贩卖电获的野生鱼类,请大家谨慎购买,保证自身饮食安全。
荔波警方提醒
切勿非法捕捞水产品
从而触犯法律
同时希望广大群众
一旦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能够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特别鸣谢文章来源:平安荔波
原标题:《非法电鱼?荔波警方:年轻人,你这思想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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