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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调解第3期(总第32期)

法润临沭
2021-01-22 14: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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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调解

第3期(总第32期)

调解头条

本周,全县各级调解委 员会共受理和化解矛盾纠纷23起,涉及信访、土地边界、人身损害、相邻、道路交通、12345热线等纠纷。通过各所“无痕调解”、“五全”调解、警调对接、老兵调解等方式,化解信访纠纷1起、群体性纠纷1起,12345热线纠纷1起。2021年以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件,调解成功率达99.3%。

蛟龙所:无痕调解加班加点 要得工钱高兴过年

三年前,沙岭村王某玺等6户居民受沙岭村委雇佣干活,应给工钱2100余元,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兑付。经了解,时任村支部书记未经村两委开会研究雇佣6名村民,后因换届,工钱的事便搁置下来。调解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向村委干部进行了说明,表示未经开会并不能作为不支付村民工钱的理由。经前后三轮加班加点调解,并经沙岭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村民拿到了工钱。

调解感悟

沙岭村村民王某玺在调解结束后握着调解员的手说:“虽然钱不多,但这个事困扰我们三年了,没办法,本来都打算去上访。现在通过司法调解,拿到了工钱,今年终于能过个安心年了,感谢你们!”春节将至,蛟龙司法所为让群众度过一个快乐、安心的春节,集中排查、化解了一批讨薪、欠款纠纷,通过加班加点地辛勤调解,切实为群众解决了困难,收获了群众的真心好评。

调解故事

临沭所:“五全”调解机制

化解群体性占地纠纷

临沭街道庙前东村因农田水利整治修路占用22户村民土地,部分群众情绪激动,不让继续施工。接到调解申请以后,临沭司法所启动“五全”调解机制,专职人民调解员姚广军赶赴现场。经过查看纠纷现场,查找原始地亩册子,并会同网格工作人员、村干部、网格警务员等人员商讨调解方案,决定采取找突破口逐个化解的策略。专职人民调解员姚广军不辞辛苦,挨家做工作,经过调解员多日的不懈努力下,22户当事人全部签订协议,一起因农田水利整治修路占地纠纷成功化解。

调解感悟

土地是农民的根,土地纠纷看似小事,如不及时化解,极易引起矛盾激化升级,本案例中人民调解员克服天气寒冷带来的不良影响,情理结合依法成功化解一起涉及22户的土地纠纷,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曹庄所:飞机作业误喷水稻

调解为民挽回损失

2020年,临沭县金丰公社在用飞机喷洒农药时,误喷了李某德的水稻田,致使李某德家的水稻严重减产。因此事未按照李某德的要求处理,李某德向曹庄镇信访中心提出了信访要求。曹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2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与朱村工作区一起,通过近一周的艰苦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李某德对处理结果表示很满意并撤回了信访诉求。

调解工作动态

石门所

石门镇调解员王保猛于1月16日成功调处一起土地纠纷。大官庄的李某和吴某因自行换地处置不当,导致多年来纠纷不断。专职调解员王保猛经过实地走访,耐心细致的调查处理,终于化解了这起纠纷。

大兴所

大兴镇涝枝新村葛姓老人于二十年前外出谋生一直没回家,二女儿于2019年腊月将母亲找回老人始终吃住在二女儿家,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虽经多次调解也没得到解决。2021年1月9日,老人生病,生怕死在女儿家,委托二女儿打电话报警求助。接警后,大兴司法所,大兴派出所及时启动警民联动机制,用了一天的时间,法理并用,解开了姊妹之间的疙瘩,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赡养协议。

郑山所

郑山街道张沙埠西村张某云到司法所反映,自家门口的几块石头被村委人员私自拉走,他多次要求归还未得到解决。郑山司法所调解员接到申请后,调查得知,因建文明村街,村里清理大街小巷垃圾,张某云屋前石头杂乱,村委多次要求其自己清理,张某云都没清理,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张某云也不配合,无奈之下,村委才将其门前石头拉走,经协商村委答应将大块石头送回,张某云也承诺自己处理石块,不影响村里建文明村街。

临沭所

邢官庄李某其与李某银共同出资购买老年房,其中李某其出资3000元,李某银出资12000元,现在就老年房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经调解员邢刚调解,李某其的儿子支付12000元给李某银,老年房归李某其的儿子所有,纠纷得到解决。

青云所

糜家村殷某某与糜某某之间土地纠纷,经调解员现场丈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赵窝村房某与王某之间交通事故纠纷,经调解,房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6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王某不再追究房某任何责任。

黄屯村黄某与韩某之间土地纠纷,经调解员现场丈量调解,找准土地边界,双方握手言和。

蛟龙所

蛟龙司法所在节前矛盾集中排查中获悉蛟龙镇吴家后村村民徐谋兵与沈家后村沈某棒之间因工程欠款存在纠纷,遂主动介入调解。调解中纠纷双方情绪激动,调解员及时稳控,并适时提出调解方案。经耐心做思想工作,纠纷双方先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纠纷获得圆满化解。

二十年前,蛟龙镇沙岭村村民朱某夫曾因建房向其四哥朱某祥借款1762元,至今没有归还,朱某祥申请调解要回欠款。蛟龙司法所专职调解员袁和龙受理该案以后,及时介入,迅速开展调解,经过与双方耐心剖析法律、亲情,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先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纠纷获得圆满化解。

玉山所

玉山镇的李某英因与邻居李某波因盖房问题发生纠纷,经村多次调解,一直未能达成和解,1月19日,专职人民调解员介入,经过和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了解、查看现场后,对一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从习俗以和法律方面进行分析,最终李某波认识到自己错误,愿意对已盖的房屋进行改改动,双方达成和解。

走进《民法典》

写在前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总共1260条,小编将带你走进民法典,总结你关心的民法典问题。看看民法典是如何从“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各个方面影响我们的生活的。

父母、兄弟、姐妹

公婆、儿媳、女婿

三叔、六伯

七大姑、八大姨

……

这么多亲戚

究竟谁属于自己的亲属

谁又属于近亲属

家庭成员又包括哪些呢

在这方面,法律的界定和我们的认知可能有所不同,《民法典》中新增了对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明确界定,成为搭建家庭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基石。

本期带您走进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

第三 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

在家庭中所处关系的不同,意味着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不同,其中尤以“近亲属”的影响最深。在《民法典》中搜索“近亲属”,出现19次,“亲属”3次,“家庭成员”5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从所涉范围上说,是一个逐步限缩过程。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这符合人们的日常认知。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只有配偶和三代内的直系血亲。

因此,日常生活中往来密切的“七大姑八大姨”、堂表兄弟姐妹及公婆、儿媳女婿等都不属于《民法典》所界定的“近亲属”。

例如

《民法典》规定,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这里的“近亲属”就不包括公婆或者儿媳女婿。

“家庭成员”则为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范围较上述两者进一步缩小,接近与社会学中的“核心家庭”的概念。

例如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哪些人是家庭成员?法条中并未明确,《民法典》出台后,这对家暴的认定有了更清晰的依据。

法官认为

《民法典》中明确“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界定有利于鼓励具有特定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相互亲善、扶持,弘扬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在赋予其相应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其相应权利的行使和财产利益的维护。

内容来源于大律君公众号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临沭

原标题:《临沭调解第3期(总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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