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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看场”为由收取“保护费”,钦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2021年第7期)
2021-02-05 19: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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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讯
2月5日上午,钦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梁某涉恶案件。该案被告人梁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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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期间,被告人梁某、刘某、朱某、黄某、苏某、姚某(后五人已判刑)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帮在钦州港某地回建房的卖淫妇女提供“看场”保护为由,威胁、要挟卖淫妇女交“保护费”,谋取利益,逐渐形成了以梁某为首,由刘某、朱某、黄某、苏某、姚某负责“看场”,刘某负责微信收“保护费”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2018年5月至12月期间,该团伙共收取“保护费”3873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形成收取“保护费”的恶势力团伙,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法庭就该案的全部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并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
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
被告人梁某作最后陈述,充分发表了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
钦南法院
作者 : 蓝海恩
原标题:《以“看场”为由收取“保护费”,钦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202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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