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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英敏在源汇法院慰问徐蓓

2021-02-09 15: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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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常英敏带领我市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看望慰问我市政法干警和英模家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等陪同。

在源汇区人民法院,常英敏一行看望立案庭全体工作人员,并对“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徐蓓进行慰问,叮嘱她要带领该院立案庭探索更多诉前调解方法,更好地服务诉讼工作。

徐蓓,中共党员,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先后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省优秀共产党员”等、多次荣立二等功、三等功。

1994年河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至源汇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刑事、少年审判庭工作。自2002年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2006年到2013年,担任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2013年至今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由于工作的关系,经常接触到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特殊群体。她善于思考和总结经验,一是把庭审当课堂。从事未成年审判工作,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前伸后延工作,力争审结的每起案件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她总结出“三心”工作法,即用爱心去感化,耐心去教育,真心去帮扶。将赏识教育学原理引入未成年犯罪审判当中,紧紧抓住未成年被告人生理、心理特点,用心理学、教育学的规律,以肯定、鼓励为主的“赏识教育”代替否定、批评为主的“强制教育”,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感受到社会对其错误行为的宽容。实行综合评价制度,准确把握量刑尺度。开庭前,深入进行庭外调查,寻找“感化点”、“服法点”、“进取点”。审理中,分析犯罪的事实与根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犯罪行为后果等,给每一位未成年犯上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二是把帮教落实处。曾经失足的孩子更容易自暴自弃,回归社会后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及时管理,往往容易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对未成年犯的挽救帮助,意义远远大于对其处以刑罚。每年四月、十月定为“回访月”,定期回访,总结帮教成果。开展“一班一会”活动。“一班”是举办未成年犯家长学习班。“一会”是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犯,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两协议、两书信、一联系”帮教制度。“两协议”即与未成年犯父母订立协议,与未成年犯所在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签订协同帮教协议。“两书信”即与未成年犯和家长保持信件联系。“一联系”即是对有就学就业需求的未成年犯,尽可能为他们联系学校或工作单位,让他们能够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创造较好的生存环境,避免因为生计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多形式早预防。她长期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法院系统首开 “法制夏令营”、“法官姐姐热线”,组织开展法制夏令营,送法进校园、庭审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建立起以法庭、学校、社区、农村为主体的教育基地,以电台等新闻媒体为载体的多种法律宣传渠道,扩大法律知识普及面,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成为员额法官后,她认真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2020年受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离婚诉讼等各类民事案件157件,办结15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7%,调撤率68%,审限内结案率100%。超额完成院领导办案数不低于员额法官平均案件数的30%-40%的任务。分管的立案庭先后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20年9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以来,立案庭开通“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推行黄、蓝、橙、红四色印章在诉状上标识,方便民事员额法官甄别案件类别,快审快结。她审理的一起涉企案件通过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受到当事人的称赞。她走访企业、征求意见、进行普法讲座,为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做出贡献。

原标题:《常英敏在源汇法院慰问徐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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