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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3名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被通报

2021-02-10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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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遏制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新干县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

潭丘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彭凯醉驾的问题

2020年5月24日凌晨,彭凯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过抚吉高速公路永丰县收费站准备下高速时,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彭凯属醉酒驾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2020年11月4日,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彭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2021年2月,彭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傅建新酒驾的问题

2018年6月8日晚上,傅建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酒驾统一行动的交警依法拦查,经检测认定其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傅建新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19年6月,傅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环卫所原党支部书记汤小龙犯交通肇事罪的问题

2017年5月4日中午,汤小龙在江西省永丰县城朋友家中喝酒后,醉酒驾驶小型汽车途径峡江县水边镇时,在水边镇松溪村路段撞上路人陈某某,造成陈某某死亡,汤小龙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2017年9月,汤小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2017年12月,汤小龙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原标题:《新干3名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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