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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争做美丽淅川法治建设的“先行者”

2021-02-09 18: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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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法院好声音 引领社会新风尚 弘扬司法正能量

2月5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舆论宣传信息员培训会议,宣传工作负责人张长海同志以《传递法院好声音 引领社会新风尚”》为题对全院各部门宣传工作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倡议全院干警要争做美丽淅川法治建设的“先行者”。

培训会上,张长海与大家分享了宣传工作的心得体会,并通过“电梯劝阻吸烟案”、“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名誉侵权案”、“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案”等典型案件,以及本院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当前司法裁判匡扶正义,引领诚信、友善、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弘扬正能量的积极作用及其重大意义。关于如何写好新闻报道,张长海认为:一、思维要转变。宣传人员要从一名法官、干警的思维向作者思维、读者思维、社会需求思维转变,多用讲故事、通俗易懂的方式撰写稿件,这样的稿子才更鲜活,更接地气,更有说服力,传播度。二、找准结合点。善于把握工作重点,结合社会热点,找准切合点,把生硬的法律法规和案件转换为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指导性、教育性、引领性的故事进行以案普法,通过深入案件、干警、群众中去寻找美、发现美,将这些美变成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的优秀作品,传递好声音,弘扬正能量。三、宣传要有度。要紧跟党和国家的政策形势,紧跟社会需求,紧扣主题,写出新意,新思想。特别是一定要有舆情意识,避免因工作不慎引发舆情。宣传是一把“双刃剑”,要把握好“度”,宣传好了是正能量,不注意会造成“负能量”,给个人和单位带来影响。为此,要学深悟透好政策法规各级精神指示,了解掌握社会关注点,才能有的放矢。通过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和党政机关进行法律宣讲,以案说法、巡回审判,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进行教育普法,提升人人知法、守法、护法、用法水平,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促进法院工作。

他希望同志们要多多参与支持宣传工作,要摒弃过去那种认为“宣传是为了标榜自己”、“宣传工作是吹牛皮”等错误思想,要明白宣传不仅仅代表的是个人,而重要是通过及时有效的宣传报道,给他人“指路”、为他人“引领”、供他人“借鉴”。做为法院的一员,我们不仅要遵纪守法,更要身体力行带头做一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见义勇为、公序良俗、孝老爱亲、友善互助等行为的“践行者”、“宣传者”、“引领者”!

他倡议,作为全院各部门的宣传信息员,要有“院荣我荣、院耻我耻”的思想,要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首当其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美丽淅川法治建设“舍我其谁”为己任的勇气,争做法治道路上的“先行者”。希望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让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社会 ,推动法院工作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互促共赢,用生动鲜活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讲好“淅川故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共同打造自己的精彩人生,幸福生活!

传播淅川法院好声音 弘扬淅川法治正能量

淅川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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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淅川法院:争做美丽淅川法治建设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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