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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法院动真格!这个老表的春节注定是在看守所里过了
近日
元谋县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
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俗话说“事不过三”
然而下面这位老表却
两年内多次无证驾驶!
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
这老表可谓是“战绩”累累
元谋县人民法院的“老熟人”
2019年5月,苟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静脉血样中乙醇含量127mg/100ml)犯危险驾驶罪,被元谋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9年7月2日被吊销驾驶证
2020年12月9日因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罚款800元
2020年12月25日22时30分,因饮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羊街收费站上京昆高速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苟某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19mg/100ml
2021年1月6日因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罚款800元
经元谋县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人苟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在吊销驾驶证后再次饮酒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苟某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苟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既自2021年2月8日起至2021年4月7日止)
对于苟某某来说今年是“不平凡”的
春节、元宵注定都是在看守所里过了
希望他以及@所有人
都能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后果不知您能否承受
今天
小编来帮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法律成本-
今天结束
春节假期正式开启
一大波聚会
正在靠近
聚会常常免不了喝酒
(疫情期间要减少聚会聚集哟!)
法官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拒绝酒驾
牢 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原标题:《元谋法院动真格!这个老表的春节注定是在看守所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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