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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中宁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1-02-10 22: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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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第35期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杜绝火灾隐患,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域烟花爆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卫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宁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县城东至亲水街,南至南二环路,西至宁丰路,北至南滨河路区域。结合中宁县实际,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
(一)2021年2月11日(除夕)12:00至2月14日(初三)12:00;
(二)2021年2月26日(正月十五)8:00至24:00。
其余时段禁止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场、个体工商户、居民燃放烟花爆竹。
二、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原标题:《【通告】中宁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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