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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扶沟一男子匿名举报工厂污染遭殴打 谁在伤害“提问题的人”

2021-02-13 18: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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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大象新闻

来源:中国商网  韩湘子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一男子因向该市环保局扶沟分局打电话匿名举报村旁一家工厂排污,结果匿名举报被该工厂知道,将其打成颅脑损伤。该企业还威胁说,“谁再举报,举报一次打一次”。对此,不少村民怀疑,是当地环保局泄露了匿名举报者的信息。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发现,2月2日下午,扶沟县宣传部发布对此事的处置意见,意见显示,由县公安局坚决依法查处打人案件,绝不偏袒。目前,打人者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意见强调,由县纪委监委坚决查处事件中有关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及泄露举报人信息问题,绝不护短。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曾发生多起举报人信息遭泄露,甚至被打击报复的案例。比如,震惊全国的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某出事,也和匿名举报信息被泄露有关。

男子匿名举报工厂污染遭殴打

据大象新闻报道,1月20日,因无法忍受村旁一工厂每天晚上排污产生的恶臭味,扶沟县固城乡土河村村民邵某兵通过拨打12369环保投诉电话,进行了匿名投诉。

1月26日,邵某兵接到扶沟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打来的回访电话,一开始电话中的该负责人想约他见面,但随后此人反悔,称约他见面“不太合适”,就把电话挂了。

令人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4点左右,邵某兵接到该工厂负责人打来的电话,称想让他去工厂里实地看一下,随后邵某兵一个人前往该厂。刚进工厂就被冲过来3个人按倒在地,拳打脚踢。

扶沟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经诊断,结果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双眼睑淤血、双眼结膜下出血。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注意到,被举报工厂名为扶沟县豫祥肠衣综合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祥加工厂”),搜索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洸宇,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肠衣综合加工、销售。

据扶沟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邵某兵的举报信息并非他们执法部门所泄露,如果有村民发现该工厂继续在夜间排放废气废水的话,可以继续拨打环保局举报电话。

针对豫祥加工厂是否存在污染一事,2月4日,扶沟县生态环境局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回应称,具体情况以通报为准。

扶沟县:打人者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图片来源:扶沟县人民政府官网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注意到,2月2日,扶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豫祥肠衣加工厂排污被举报事件的处置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针对群众在网上反映扶沟县固城乡豫祥肠衣加工厂排污被群众举报且打人事件,扶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月2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生态环境、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积极调查处理。

《意见》显示,由扶沟县生态环境分局坚决查处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绝不姑息,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做好相关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由县公安局坚决依法查处打人案件,绝不偏袒。目前,打人者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关于举报者信息泄漏一事,《意见》强调,由县纪委监委坚决查处事件中有关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及泄露举报人信息问题,绝不护短。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举报者信息泄漏频发生

2020年8月6日,湖南邵阳双清区刘某强称妻子于4月14日阻挡并举报渣土车在村中乱倒垃圾后,家中四口(爱人、儿子、父亲、母亲)被邻居持刀严重砍伤。

据了解,因爱人陈女士父亲村子周边全被开发,村里的池塘和空地经常被渣土车倾倒建筑垃圾。村民们为此苦不堪言,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和村容村貌。为阻止渣土车往村里倒垃圾,村民时不时地打电话,进行举报,但效果不好。

2020年4月14日晚,渣土车又来倒垃圾,陈女士便给村干部打电话反应,“渣土车又来倒垃圾”,同时陈女士将此事举报给了当地渣土办。就在与渣土办通电话不久,一位姓颜的男士来到家里,将陈女士一家四口砍伤。

知情人透露,凶手就是隔壁邻居,平时并无矛盾,“两个渣土车司机当时就把凶手喊过来了,司机把垃圾倒在这里是交了60元一车给凶手,说是保护费,他们敢在这里倒,就是有恃无恐,倒了接近一年了。”目前,警方已经逮捕恃凶男子颜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情况较复杂,正在帮忙筹措医疗费。

令人心痛的还有前段时间震惊全国的湖南怀化校园操场藏尸案件,一位做事正直负责的中学老师,因举报学校施工时偷工减料,结果举报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惨遭杀害,尸体被埋在操场下16年。

此外,2019年7月13日,据宁夏日报公众号消息,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隆德县公安局有关干警打击报复举报人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披露,隆德县公安局将督导组转交的举报线索,违规泄露给被举报人、隆德县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赵慧得知后,对举报人及其前来问询的儿媳进行两次殴打,致使两名受害人住院治疗。事后,固原市委常委对多名人员进行处分。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发现,早在1991年,最高检就已发布《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华每日电讯:谁在伤害“提问题的人”

2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匿名举报遭报复,谁在伤害“提问题的人”?》。文章指出,发现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一些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正是出于对职能部门的信任,以为他们能公正执法。但是,如果举报意味着人身安全风险,以后谁还敢揭发坏人坏事?谁还敢反映身边的非法问题?让举报者担风险,会让违法乱纪者更嚣张。

举报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监督的有力方式。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能否及时得到调查,举报举证的保密性和举报人的安全能否得到充分保障,都反映出相关部门对群众监督的态度。到底是解决问题,还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看举报人的遭遇就能知道。

文章表示,扫黑除恶和反腐败的经验都表明,泄露举报者信息,不仅侵犯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更会侵蚀群众对有关部门的信任,还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者信息泄露往往与“内鬼”有关,背后常有官商勾结、官黑相护等利益勾连。一些执法者跑风漏气,变成被举报人的“保护伞”,丢了初心,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

文章强调,无论结果如何,都希望这一事件能给各地相关部门提个醒: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而不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才是对待举报的正确姿势。

来源:大象新闻、扶沟县人民政府官网、新华每日电讯、宁夏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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