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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2021-02-16 20: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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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市环境气象中心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影响,预计2021年2月15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好转。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经新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月15日13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请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于2月18日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响应措施执行、企业停限产、执法检查、督查等情况)报送县生态环境局305室,文本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原标题:《新河县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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