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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占用、堵塞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2021-02-17 19: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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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占用、堵塞居民小区

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二、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小区内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室内外专用停车场(库)或经批准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场。

三、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对于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由公安、消防、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依法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阻碍有关人员执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发现有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的,可以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0319-8196119进行举报投诉。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7日

来源:清河发布

原标题:《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占用、堵塞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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