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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人:威宁气象局的两份“公告”来了,请您查收!

2021-02-22 17: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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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做好2021年防雷安全工作的

公 告

当前即将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确保防雷装置正常有效,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应该安装防雷装置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二、防雷装置实行定期安全检测制度

为保证防雷装置的有效性,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须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安全检测,其中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它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三、检测机构

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

四、责任与监管

(一)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对辖区内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进行监管。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拒不安装,有防雷装置不开展年度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还有违反防雷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或不按技术规范开展检测的,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气象主管机构将认真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等服务,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三)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请相关部门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领域内的防雷监管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气象局

2021年2月22日

威宁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公 告

为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威宁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高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包括防雹和增雨。

二、作业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航空管理部门确定的时间段。

三、作业区域:设炮乡(镇)所辖空域。

四、作业装备:65式双(单)管37高炮、火箭发射系统。

五、弹药残骸及处理办法:65式双(单)管37高炮发射的炮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弹体残骸随降落伞落到地面,弹药残骸(火箭弹弹体)下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如发现弹药残骸或火箭弹体残骸对人造成伤害,对物造成损害,请及时与威宁自治气象局联系(联系电话:6223100 6222696)。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气象局

2021年2月22日

1.童“画”两会:在我眼里家乡最美2.【新春走基层】闸塘村护水记

原标题:《@威宁人:威宁气象局的两份“公告”来了,请您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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