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二条措施

2021-02-22 18: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二条措施

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更好解决我县企业面临的问题,根据《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放宽经营(备案证明)条件

1.允许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将政府机关临时审核为合格购货商。

2.优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工作,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暂停导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其补考时限顺延至考试正常举行。

3.因疫情防控要求完全封闭管理的单元楼栋,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基础上,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可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4.复工复产企业符合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办理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5.因疫情影响,超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经申请并已自行核查的,可适当延长使用有效期。

6.因疫情影响,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手续的,自疫情结束之日起再给予2个月的宽展期。

二、降低企业成本

7.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企乱收费,各类行政许可和中介服务中的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损害企业利益、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8.为生产企业免费提供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查询。县内企业150吨以下衡器、列入强检的压力表、电能表、燃油加油机、心电图机等计量器具及时免费予以检定。

三、强化帮扶指导

9.对因上市、评优等需要开具信用证明的企业,推行电话咨询和网上材料预审,让企业少跑路。

10.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公益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和组织引导力度,帮助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并及时帮助企业申请贴息补助。

11.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开展“广告助企”公益宣传活动,减少中小微企业营销成本。

四、包容审慎监管

12.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通过邮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提出移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可以简化流程办理移出手续。

咨询服务电话:82510315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

来源: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十二条措施》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