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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湖畔的“背包法庭”
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打造的“背包法庭”,实现了用最快的时间、花最少的成本,将法庭“背”到最需要的地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便民,移动的“规范庭”
泰宁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在原有巡回审判点、生态旅游法官工作室的基础上,创新巡回审判方式,购置“背包法庭”,由该院女法官“背”着法庭,哪里有矛盾,法庭就“背”到哪里。
小小一个包里装着笔记本电脑、摄像机、蓝牙设备、开庭桌牌等各种必要工具。有了“背包法庭”,法官们巡回庭审或外出调解工作开展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在巡回办案过程中,泰宁法院紧抓便民利民、化解纠纷的宗旨和目标,充分利用“背包法庭”现场立案、全程录音录像及快速制作打印法律文书的便捷功能,坚持把巡回法庭开到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积极广泛地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和当即结案,浓浓的司法温情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
司法利民,助力绿色生态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督促被告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泰宁法院专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专题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造性地提出构建生态环境修复失信惩戒机制。
此前,被告人黄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他人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林木蓄积达35.7625立方米,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在签订《生态环境修复人民调解协议》后,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为做好生态环境修复效益监测评价工作,泰宁法院“背包法庭”来到“宝盖岩”山场检查监督。现场查看后,发现生态环境修复履行地“宝盖岩”山场荆棘遍布、杂草丛生,被告人黄某并未履行环境修复协议确定的植树造林及管护义务。
对此,泰宁法院对生态环境履行不到位的被告人黄某发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修复失信令”。该做法也成了泰宁法院积极履行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又一次创新。
司法为民,传播法治正能量
泰宁大金湖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级旅游区,每年吸引大批游客。
为打通司法服务景区游客“最后一公里”,泰宁法院将法庭“背”到景区,若游客有需要,法官们便将他们的诉求情况反映至景区管委会,除了提供司法帮助,“背包法庭”还成了一座沟通的桥梁,真正做到法律服务的延伸。
除此之外,每逢周末,“背包法庭”便成了法官们的“宣传包”,干警现场与游客交流互动,解答游客、景区内经营者的咨询,发放生态保护、旅游纠纷化解等普法宣传册,不仅将法律服务送到游客身边,使游客在休闲娱乐的同时享受司法的温情,还增强游客的法治意识。
“背包法庭”也成了秀美山水湖畔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法官脚上沾点土,百姓心里不添堵”。乡野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都能看到泰宁县“女子背包巡回法庭”的身影,“来去匆匆”是她们工作的常态,她们用不厌其烦的奔波,缩短与群众的距离,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供稿:泰宁法院
制作:法治日报福建记者站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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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金湖畔的“背包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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