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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常见问题解答

2021-02-23 21: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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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详细通知请戳下方

速看!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即将开始啦~今天

小编就相关知识和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给大家整理出以下问答~

记得收藏并分享给需要的小伙伴哟

Q

《评价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开辟便捷通道”,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决策部署,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统一了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对于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扶持政策、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用税收减法换“双创”新动能加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大意义。

Q

《评价办法》的原则是什么?

《评价办法》采用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优化评价管理流程,加强后续监管,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效率和质量。

Q

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Q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网址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官方网站为

https://www.innofund.gov.cn,登录此网站可以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有关政策、工作动态、服务内容、公示公告信息等。参加评价的企业可以通过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企业自评工作。

Q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条件是什么?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Q

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是什么?

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起草人、参与人前五名)。

“直通车”企业也须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和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如果评价分值低于60分,也可通过评价。

Q

企业评价的流程

第一步:用户注册——用户分为“法人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两种。“法人用户”是由企业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手机号码注册的唯一的一个企业账号,法人用户可以直接进行后续流程的操作;“自然人用户”是由个人通过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的个人账号。“法人用户”可以将政务服务平台上特定业务的操作权限授权给“自然人用户”,方便开展工作。

第二步:企业信息完善——通过登录名(注册时所填的登录名)和密码(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按要求完善更新并提交企业信息。

“法人用户”忘记登录名和密码的,可以在系统上进行重置密码操作,需要填写注册单位法人(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上传相应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申诉找回账号和密码。

第三步:等待反馈邮件——评价工作机构将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核对校验,并将结果反馈至注册时所预留的手机号。未通过核对校验的企业请重新完善和提交企业信息。

第四步:企业自主评价——企业信息核对校验通过后,可通过登录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自主评价。

第五步:评价结果跟踪——地方管理部门将对企业评价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即可获取入库编号,并予以公告。企业可通过官方网站【公示】和【公告】栏目查看。

评价流程图

Q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需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到评价机构?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全程网上办理,需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Q

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

Q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进行数据更新?

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操作步骤:1. 打开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顶部“服务事项”标签,在服务事项列表中找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其对应的“办理入口”,弹出的登录界面,使用登录名和登录密码进入评价系统。2. 登录后,继续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对应的“办理入口”。如果遇到弹出空白页面,可通过按键盘F5刷新页面显示。3. 进入系统后,可看到该用户可操作的单位名称,勾选要进行评价的单位,点确定进入该单位的评价操作界面。4. 点击左侧“评价信息”进入企业自评。5. 后点“新增评价信息表”进行填报,完善资料后,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新的入库登记编号。

Q

哪些情况将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已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平台上公示。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Q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变更,需履行什么手续?

《评价办法》所称的入库企业发生变更是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三个月内通过服务平台上传扫描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更新《企业注册登记表》,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不变。

Q

跨评价工作机构所在区域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重新评价吗?

为解决评价工作机构所在区域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复认定的问题,认定办法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

Q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如何开展监督检查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评价工作机构负责形式审查。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5%。评价工作机构应核对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的企业规模、职工人数和研发投入指标。

Q

被抽查企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被抽查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及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企业在上传有关信息后须留存纸质材料备查。

Q

评价系统对运行环境有何要求?

运行环境建议采用Google Chrome。

Q

账号注册时的短信验证码和附加码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短信验证码是发送至联系人手机上的6位数字编码,而附加码是当前页面中的随机生成码。

Q

企业遇到问题应该咨询哪个部门?从哪里可以看到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

在官网上业务咨询电话,网页链接如下(https://fuwu.most.gov.cn/html/jcxtml/20200601/123123298.html?tab=lxfs),企业点击可以查看地方管理机构和评价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

因系统的问题,请咨询网页最下端的中的【37.其他咨询(推荐)】的各业务部门。

省厅/评价机构/业务咨询

联系方式

其他咨询

用户注册/账号管理

010-88656305/6315

联系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信息修改

010-88656305/6315

注册地/行业类别/经营期限填写

010-88656305/6315

知识产权获取/高企匹配

010-88656315

系统报错/上传文件失败

010-88656314/6316

文件条款/政策咨询

010-88656235/6238/6233

知识产权/标准奖励/经营数据等指标解释

010-88656235/6238/6233

意见建议、投诉处理

010-88656235/6238/6233

进度查询/入库编号

请联系当地科技管理部门

广州地区企业因业务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咨询电话:83491565、83491558、83491559、83491781

Q

需要完善更新企业注册信息怎么办?

用“法人用户”登录。在评价系统主界面点左侧最下方“企业信息变更”进入修改企业信息,填完要保存提交之后还要回到评价系统主界面点一下右上方的“企业信息同步”。

Q

上一年已经通过中小企业评价的,今年还需要在系统上面填报吗?

需要!上一年获得的入库登记编号在当年12月31日后失效,需要重新在评价系统上新增评价信息填报。所新增的评价信息是新一年度的,评价通过后获得新的入库登记编号,编号是以新一年度的年份开头(如2021XXXX)。

Q

“成本费用总额”怎么填?

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Q

高新企业需要做中小企业评价吗?

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满足直通车条件要求,即使自评分数低于60分,也能通过评价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但是,如果不进行系统填报,或者填报的数据不完整,都无法通过及获得入库登记编号。

Q

评价信息表里有部分自动生成的企业信息有误,如何改?比如“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而企业注册地不在荔湾区。

用企业账号(登录名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录,登录后进入评价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变更】,填完要保存之后还要点提交,改好保存提交后等待科技部审核。等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完了,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成功之,点击右上角【企业信息同步】后重新新增一份评价信息表。

Q

系统操作上碰到BUG怎么办?

网页链接如下

(https://fuwu.most.gov.cn/html/jcxtml/20200601/123123298.html?tab=lxfs),系统BUG问题请咨询网页最下端的中的【37.其他咨询(推荐)】的各业务部门。可以看到系统各个功能模块对应的咨询电话。

Q

我司通过了国家标准体系认证,为什么被标注不符合,被退回?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这一块填报的是企业参与制定的标准,而不是指企业通过其他标准体系的认证,请注意区分。

Q

原账号密码登录不了怎么办?

在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在弹出的页面中按网页指引操作。成功后将收到一条系统短信,上面有登录名和临时密码,登录后再自行修改密码。申诉失败也会收到一条短信提示,请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信息。

Q

请问员工总数超过500人,上年度资产总额没超2亿元,不能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吗?

上一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这三个条件是要同时符合的前置规模条件。一个不符合就无法通过评价。

Q

评价信息被退回,如何知道退回原因?

当在“进度查询”中看到当前状态为“评价机构形式审查退回”时,点“详细信息”里的“审查记录”可看到退回原因。企业按退回原因修改好后,尽快再次提交!

对退回原因有疑问,可打审核人的电话进行咨询。

Q

注册信息登记表填写常见问题

(1)企业注册地需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注册地系统中初始设置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需自行点选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区县;

(2)营业执照上传需正向上传,且必须为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内容需清晰可见;

(3)注册资本如是外币表现,需按申请注册的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数额填写;

(4)系统中所点选注册类型需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包含后缀中括号部分),如营业执照中所属类型在系统中无完全匹配选项,则点选相近的企业注册类型;

(5)股权结构需填写,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要填写,法人股东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填写。如果股东100人,填写前面5位大股东,其余的这样填写:张某某等95人,填写张某某的身份证号,出资额填写张某某等95人总共出资额;

(6)所属国家级高新区: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天河区天河科技园、越秀区黄花岗科技园、白云区民营科技园、南沙区南沙资讯园都要选填 “广州高新区”;

(7)所属国家级经开区: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企业、西区、东区、永和经济区、广州保税区、老萝岗区的企业都要选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8)联系人与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均需照实填写,便于密码找回及后期管理,不可设为同一人;

(9)营业期限是“长期”的,在系统填写时,选择系统上设置的最长的时间填写。

Q

评价信息表常见问题

(1)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可自动获取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分布图、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需手动添加并上传佐证材料;在分数达到要求的情况下,企业不需要把企业所有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都添加进来,知识产权只需要添加与所填写的研发项目相关的部分;

(2)如需删除已添加的成果资质,如是自动获取的,需点选查看全部已添加知识产权后,批量删除;如是手动添加的,则可直接点选删除键删除相关信息;

(3)企业需打印封面,法人签字或盖私章后,原件扫描上传封面,才可提交填报信息至评价机构;

(4)如需生成PDF存档或打印,需提交填报信息后再点击撤回;

(5)“企业研发项目汇总表”的项目编号建议按国家统一规范进行编码。编码规则:为确保项目编号的全国唯一性,项目编码由24位序列号组成,前18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20位为该项目立项和设置辅助账的年度年份尾数,后4位为该项目立项年度的项目排序序号。(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YY00000000YY”的企业,2016年立项的XXXX研发项目,是当年的第2个立项的研发项目,则XXXX项目的项目编号为:91YY0000000000YY160002)

Q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享受的政策红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科技金融精准服务。拟申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录链接地址https://www.wenjuan.com/s/ZneeAzI/填写并提交《科技企业投融资需求表》(详见附件5)。市科技局将精准收集拟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股权、债权),并通过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单个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2000万元,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为入库企业提供科技金融精准对接服务。

《科技企业投融资需求表》二维码

(二)品牌影响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已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自行计算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并填写相关纳税申报表即可办理。)

(四)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支持。省科技创新券对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按照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的实际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支持予以支持。(截至目前,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及兑付的有关通知尚未发布,届时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官网通知为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地址:http://gdstc.gd.gov.cn/)

(五)广州市科技局“以赛代评”政策支持。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推荐时已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对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的优胜企业,按所获奖项分别给予10-20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详情请关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相关通知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

(六)天河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优做强。新入驻“天河优创”上榜孵化器,且近三年累计获得200万元以上市场投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租用孵化面积给予在孵企业最长两年的场租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入驻的孵化器获得的“天河优创”一、二、三等次进行划分,分别给予每平方米每月30元、20元、10元补贴。(政策链接地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thq/qf/content/post_6914018.html)

(七)白云区“云创杯”获奖企业奖励支持。对参加白云区“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政策链接地址:

http://www.by.gov.cn/zwfw/zdfw/gaqn/xgzc/content/post_5565839.html)

(八)海珠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对经认定为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的海珠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助及参展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2020年政策链接地址:

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qttz/content/post_6549540.html,2021年支持政策以海珠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为准)

来源: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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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议收藏】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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